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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Sino-Ca  Express</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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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Just another WordPress weblog</description>
	<pubDate>Fri, 08 Feb 2008 17:07:46 +00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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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anguage>en</langua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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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何時才能有個「生平」？-趙/紫/陽逝世三周年祭/ 欲晓</title>
		<link>http://wlckb.blogsome.com/2008/02/08/p25/</li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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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	何時才能有個「生平」？-趙紫陽逝世三周年祭&nbsp; 大陆&middot;欲晓
	趙紫陽叔叔離開我們已經三周年了。我相信許多人和我一樣懷念著他。
	去年《炎黃春秋》第七期刊登了前國務院副總理田紀雲的文章《國務院大院的記憶》，讚揚趙紫陽任總理期間國務院的優良作風，並刊登了一幀趙紫陽和田紀雲在河南考察時的照片。一時間，人們奔走相告，競相購買這期雜誌。我家附近郵局的《炎黃春秋》幾天就被搶購一空，後來又從雜誌社購進七十冊，仍供不應求。賣雜誌的姑娘指著雜誌封面上的要目對我說，「都要看這篇文章」。然後翻開雜誌，好奇地指著照片中的趙紫陽問：「他是誰？」 
	他是誰？趙紫陽離開政壇不到二十年，在全國媒體對「趙紫陽」這個名字的全面封殺下，一代青年已經不認識這位改革開放的重要開拓者，也許更不知道這位前黨中央總書記被非法軟禁了十五年。這真讓我為我們民族被強迫斬斷記憶悲哀。但田紀雲副總理的文章能夠發表，又讓我感到欣慰和驚喜，這是不是預示著堅冰正在被打破？
	然而，在我近日參加陶鑄伯伯百年誕辰紀念活動時，得知陶鑄紀念畫冊中一幅陶鑄和趙紫陽的合影竟然被中央有關部門審查時撤掉；紀念文集中一篇趙紫陽署名的回憶陶鑄的文章也被刪除，而這篇《共產黨人的高尚品德》一九七九年就在《人民日報》上發表過。這讓我很失望，感到不可思議，中央有關部門審查的標準究竟是什麼？林彪的照片不是也陳列在國家級博物館十大元帥的照片中了嗎？ 
	三年前紫陽叔叔辭世時，新華社報道趙紫陽送別儀式的消息是這樣寫的：「在革命戰爭年代和社會主義建設時期，趙紫陽同志在地方先後擔任過中共縣委、地委、省委主要領導職務；在改革開放前期，趙紫陽同志先後擔任過中央和國家重要領導職務，為黨和人民的事業作出過有益的貢獻。在一九八九年春夏之交的政治風波中趙紫陽同志犯了嚴重錯誤。」 
	且不說該如何評價八九政治風波和趙紫陽的「錯誤」，文革中陶鑄被迫害致死是在一九六八年，二十多年後才發生了六四事件。趙紫陽與陶鑄的合影當然是在趙紫陽「為黨和人民的事業作出過有益的貢獻」的時期拍攝的。為什麼這樣一張歷史照片不允許登載呢？ 
	確實，上述引文是新華社播發的新聞稿，不是中共中央為趙紫陽做的「生平」。這讓我進一步體會到三年前紫陽叔叔去世的時候，趙家子女為什麼那樣執著地要求中央為父親做一個「生平」。 
	二○○五年一月十七日老人去世，一月二十九日才舉辦了送別儀式，拖延了整整十二天。外界報道說，由於子女對「生平」不認同，導致喪事辦不下去。這是太不瞭解中國的政治了。在中國的體制下，個人同不同意組織的結論毫無意義。但討論喪事，老人「生平」問題確實是個焦點，對話過程一波三折，如今回憶起來仍然耐人尋味。 
	「生平很快就可以拿給你們」 
	老人去世的第二天，一月十八日下午四點，幾個特殊來客進入了富強胡同六號。他們不佩戴白花，重重的腳步透著居高臨下的威風，目不斜視，旁若無人，木然的臉上沒有一點對逝者的哀悼和對家屬的同情。在趙家人的引導下，他們到老人的遺像前草草鞠了個躬，就坐進休息室。這四、五個人就是中央辦公廳Ｍ副主任、中辦秘書局Ｗ局長，一個處長，秘書以及記錄員等。 
	接著，就開始了辦理喪事的第一次對話。趙家出面的是雁南的丈夫王志華、五軍的妻子李娟娟。 
	王志華原來是軍隊師級幹部，年輕有為。「六四事件」發生後，按照「中國特色」的幹部政策，他被送往國防大學「學習」，學業結束後「等待分配工作」，一掛就是十年。他主動要求復員，成為沒有「單位」管理、沒有公費醫療等福利保障的布衣百姓。「六四」後，趙家兄弟被迫流亡海外，他和雁南始終陪伴在父母身邊，從中南海到富強胡同，他們用親情溫暖著孤寂的老人。因此在辦喪事的分工中，趙家推舉王志華負責和「組織上」商談。 
	Ｍ先說：「趙紫陽同志去世了，關於喪事，你們打算怎麼辦？」 
	王志華沉穩地回答說：「我們在這裡住了十五年多了，我們家的事，什麼時候我們能自己說了算？這我們還不懂？」 
	Ｍ主任並不反駁王志華的話，訕訕地笑了笑，說，這些年中央的精神是喪事從簡，不要太鋪張等等。然後說：「喪事早辦，對你們好，對我們也好。喪事組織上承辦，希望你們配合組織。」 
	王志華說：「我們希望父親的喪事辦得組織上滿意，家屬滿意，全國老百姓滿意。這應當是不矛盾的。既然是組織上辦，你們得先拿出個方案來，要不我們配合什麼？一個是悼念活動的規模，什麼人能參加。十五年了，許多想見父親的人和父親想見的人，你們都沒讓見。這是最後一個機會，我們希望讓想見父親的人和父親想見的人都能最後見老人一面。還有一個『生平』問題，我們想看看。」 
	在中國，除了文革時期的非正常狀態，一般「組織上」管的人去世時，都會由所在單位寫一份「生平」，簡述逝者一生的主要任職，再給予一個評價，送別儀式上印發給前來吊唁者。既然趙紫陽的喪事由「組織上」承辦，當然要由組織上為他寫個「生平」。 
	趙家子女要求有這份「生平」。 
	Ｍ主任吭哧半天，終於說：「生平的事，你們怎麼想？」 
	王志華說：「這不是我們怎麼想的事。對父親，我們當然有我們的看法。他是個有六十多年黨齡的黨員，包括最後這十五年，佔了他生命中的很大一部分，組織上是不是應該對他有個說法？」 
	Ｍ憋了半天，強調說：「寫這個生平就繞不開六四，六四的事不能改。」 
	王志華說：「不管你怎麼寫，你要把生平拿來給我們看，看了再說我們的意見。」 
	Ｍ說：「生平很快就可以給你們看。簡歷部分如果有不準確的地方你們可以改，但關於六四，一個字也不能改。」 
	一月十九日，Ｍ主任等人上午下午各來了一次，說中辦決定在八寶山舉行一個遺體送別儀式，希望盡快把喪事辦了，希望家屬配合。如果要寫生平，六四結論不變，「六四是個事實。」 
	志華和娟娟針鋒相對地說：第一，生平不管寫成什麼樣，你拿給我們看書面的東西。第二，要寫上最後這十五年。十五年軟禁也是事實。 
	Ｍ說：「十五年的處理是組織決定的。你也是共產黨員，應當理解。」 
	這話讓王志華激動了，時至今日，黨中央「組織上」什麼時候給趙紫陽做過「軟禁」的決定？他嚴正地說：「共產黨要講真理。父親至少給你們寫過十封信，抗議你們剝奪他的人身自由，你們都不回話！去年八月二十一日，父親最後一次約見中辦就是你來的，他要求結束軟禁，要求會客自由。當時他說，對待不同意見的人，或者你們說的犯錯誤的人採取軟禁的辦法，監視居住的辦法，開了個很壞的先例！這種情況繼續下去，就是終身軟禁！這是共產黨歷史上很不光彩的一頁！到他走你都沒答復，是不是也要有個說法啊！」 
	對王志華的斥責，Ｍ主任不做聲。 
	生平是「辭典加處分決定」
	一月二十日下午，Ｍ主任一行再來談。這是第四次對話了。 
	話題依然不變，主要是談「生平」。Ｗ局長拿出一本《中國共產黨名人大辭典》來，這是上世紀八○年代出版的，記載著歷代中央委員的簡歷。Ｗ翻開一頁，上面有「趙紫陽」的條目，內容是他的出生年月地點和曾經擔任過的各種職務；又拿出一本中共中央十三屆四中全會決議，翻開「對趙紫陽同志處分決定」，說，「要是寫生平，就以這兩份東西為素材。」
	王志華說：「你別和我說什麼素材，我不知道這一段加那一段是個什麼東西。既然素材這麼明確，你們就把它加好了，弄成一個完整的文字給我們看嘛！」 
	Ｍ說：「你看，寫生平繞不開老人的錯誤，老人已經去世了，重提老人的錯誤，對老人不好，對你們也不好。是不是就不要寫生平了？」 
	娟娟說：「只要實事求是，這不是對我們好不好的問題。」 
	Ｍ再說：「不搞生平，我們可以在送別儀式的新聞稿上適當增加一些對老人的恰當的評價。」 
	王志華回答：「老人去世，你們的報道加標點符號才幾十個字？八十五歲的老人，一年都攤不上一個字！送別儀式的新聞稿，你們也拿書面文字來讓我們看，不能你說恰當就恰當啊！」 
	「中央決定不作生平，不討論」 
	一月二十一日上午十點許，Ｍ主任一行人又來了。這是第五次對話。一開始，他就明確地說：「中央決定不做生平了，這個問題不討論了！」 
	趙家人站起來就要走：「不討論了你們還來幹什麼！如果是中央的決定，就請你給我們寫一個正式的通知。」 
	Ｍ很尷尬：「咱們還是要談談，要談談。」 
	王志華說：「短短幾天，關於生平你們有三個版本了，開始說很快就可以拿給我們看，後來是以辭典加處分決定就是生平，現在又說是決定不做生平了，你讓我們怎麼想！父親作為有六十多年黨齡的黨員，過了十五年軟禁生活，怎麼就沒個說法！」 
	對方說：「畢竟紫陽同志情況特殊，和其他人不一樣&hellip;&hellip;」 
	王志華追問：「不同在哪裡？是官不夠大？黨齡不夠長？」 
	這時，Ｍ主任說：「唉呀，你別老說十五年了。做為一個普通黨員，國家給了他那麼高的工資，那麼好的待遇&hellip;&hellip;」 
	十幾年來，對老人的境況趙家聽到過各種議論，卻頭一次聽到竟然還有人羡慕老人的工資！王志華對Ｍ主任說：「對呀，你可以都寫進去！寫上作為一個普通黨員，組織上給了他很高的工資，很好的待遇，就是沒給他普通黨員的自由！你還可以寫上對他有六條規定，他執行得怎麼樣？都寫上嘛！」 
	六條規定是一九九二年喬石來宣佈審查結論時通知的，內容有：不許到人多的地方比如公園去；不許到沿海地區以及敏感的地方去；不許接見外國記者；可以去北京醫院看病&hellip;&hellip;等。除了這些限制行動自由的明確條例，我順帶說一下，趙紫陽是第七屆全國人民代表，一九九○年至一九九二年的三次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他都沒有出席大會。聽到新聞發言人回答記者提問時說他「請假」，他對家人說：「我可沒請假，將來這也是個事兒。」從一九八九年到二○○四年，十五年間召開了三次黨的全國代表大會，換了三屆人民政府。按照黨章和憲法，至少進行了三次基層黨代表選舉和三次基層人民代表選舉。但這位共產黨員卻從沒有參加過一次黨代表選舉；作為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公民，他沒有得到過「選民證」，沒有在人民代表選舉中投過一次「莊嚴神聖的一票」！是誰非法剝奪了他的公民權？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趙家人能不能起訴當事人？ 
	一月二十二日上午，除Ｍ主任外，還來了一個中辦人事局Ｈ局長，據說他是中直機關黨委副書記，趙紫陽八月二十一日和中辦談話時他也在場。 
	談了骨灰暫厝地點之後，又回到「生平」的問題，還是各說各的。Ｍ反復強調三句話：第一是中央決定不搞生平，第二是以適當的方式搞治喪活動，第三句是會給老人一個恰當的評價。 
	趙家堅持一定要有個生平，對一個老同志、老黨員，應當有。對第二、第三句話，即對「適當的治喪方式和適當的評價」，我們需要事先有個瞭解。 
	中辦的人反復表示希望儀式盡快舉行，甚至問：「如果不作生平，會不會影響送別儀式的舉行？」他的意思明顯地說，如果在不作生平的情況下開送別會，家屬會不會不參加？ 
	王志華說：「喲，我還真沒想過。這事有聯繫嗎？我們目前的想法就是組織應當為老人作個生平，我們認為這很重要。」 
	Ｍ說：「你再考慮考慮，中央已經做了決定，我們還是要執行中央決定。」 
	王志華說：「第一，這個事不是黨員執行組織決定，服從組織紀律的事；第二，子女當中有人從來沒入過黨。」 
	「不寫生平是底線」
	一月二十三日是一個星期天，老人辭世第七天。Ｍ主任來進行了第七次對話。 
	這一天，來人刻意要緩解前幾天的對立緊張情緒，增加一點溫情。Ｍ先說：「組織上對你們母親很關心，今後，只要老太太在世，這個房子還是你們家住，醫療呀，其他工作人員呀，都不變。她還是中組部管的老同志嘛。」 
	王志華說：「謝謝組織的關心。我們都自立了，有能力照顧好母親，只要按照規定保證母親的醫療，我們沒什麼其他要求。」 
	Ｍ主任再說：「關於骨灰，組織上同意你們先放在家裡。今後怎麼處理再和組織打招呼。」 
	Ｗ局長幫腔說：「你看，我們不是很快就達成協議了，對你們沒有什麼限制嘛！」 [...]]]></descrip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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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趙紫陽叔叔離開我們已經三周年了。我相信許多人和我一樣懷念著他。</p>
	<p>去年《炎黃春秋》第七期刊登了前國務院副總理田紀雲的文章《國務院大院的記憶》，讚揚趙紫陽任總理期間國務院的優良作風，並刊登了一幀趙紫陽和田紀雲在河南考察時的照片。一時間，人們奔走相告，競相購買這期雜誌。我家附近郵局的《炎黃春秋》幾天就被搶購一空，後來又從雜誌社購進七十冊，仍供不應求。賣雜誌的姑娘指著雜誌封面上的要目對我說，「都要看這篇文章」。然後翻開雜誌，好奇地指著照片中的趙紫陽問：「他是誰？」 </p>
	<p>他是誰？趙紫陽離開政壇不到二十年，在全國媒體對「趙紫陽」這個名字的全面封殺下，一代青年已經不認識這位改革開放的重要開拓者，也許更不知道這位前黨中央總書記被非法軟禁了十五年。這真讓我為我們民族被強迫斬斷記憶悲哀。但田紀雲副總理的文章能夠發表，又讓我感到欣慰和驚喜，這是不是預示著堅冰正在被打破？</p>
	<p>然而，在我近日參加陶鑄伯伯百年誕辰紀念活動時，得知陶鑄紀念畫冊中一幅陶鑄和趙紫陽的合影竟然被中央有關部門審查時撤掉；紀念文集中一篇趙紫陽署名的回憶陶鑄的文章也被刪除，而這篇《共產黨人的高尚品德》一九七九年就在《人民日報》上發表過。這讓我很失望，感到不可思議，中央有關部門審查的標準究竟是什麼？林彪的照片不是也陳列在國家級博物館十大元帥的照片中了嗎？ </p>
	<p>三年前紫陽叔叔辭世時，新華社報道趙紫陽送別儀式的消息是這樣寫的：「在革命戰爭年代和社會主義建設時期，趙紫陽同志在地方先後擔任過中共縣委、地委、省委主要領導職務；在改革開放前期，趙紫陽同志先後擔任過中央和國家重要領導職務，為黨和人民的事業作出過有益的貢獻。在一九八九年春夏之交的政治風波中趙紫陽同志犯了嚴重錯誤。」 </p>
	<p>且不說該如何評價八九政治風波和趙紫陽的「錯誤」，文革中陶鑄被迫害致死是在一九六八年，二十多年後才發生了六四事件。趙紫陽與陶鑄的合影當然是在趙紫陽「為黨和人民的事業作出過有益的貢獻」的時期拍攝的。為什麼這樣一張歷史照片不允許登載呢？ </p>
	<p>確實，上述引文是新華社播發的新聞稿，不是中共中央為趙紫陽做的「生平」。這讓我進一步體會到三年前紫陽叔叔去世的時候，趙家子女為什麼那樣執著地要求中央為父親做一個「生平」。 </p>
	<p>二○○五年一月十七日老人去世，一月二十九日才舉辦了送別儀式，拖延了整整十二天。外界報道說，由於子女對「生平」不認同，導致喪事辦不下去。這是太不瞭解中國的政治了。在中國的體制下，個人同不同意組織的結論毫無意義。但討論喪事，老人「生平」問題確實是個焦點，對話過程一波三折，如今回憶起來仍然耐人尋味。 </p>
	<p>「生平很快就可以拿給你們」 </p>
	<p>老人去世的第二天，一月十八日下午四點，幾個特殊來客進入了富強胡同六號。他們不佩戴白花，重重的腳步透著居高臨下的威風，目不斜視，旁若無人，木然的臉上沒有一點對逝者的哀悼和對家屬的同情。在趙家人的引導下，他們到老人的遺像前草草鞠了個躬，就坐進休息室。這四、五個人就是中央辦公廳Ｍ副主任、中辦秘書局Ｗ局長，一個處長，秘書以及記錄員等。 </p>
	<p>接著，就開始了辦理喪事的第一次對話。趙家出面的是雁南的丈夫王志華、五軍的妻子李娟娟。 </p>
	<p>王志華原來是軍隊師級幹部，年輕有為。「六四事件」發生後，按照「中國特色」的幹部政策，他被送往國防大學「學習」，學業結束後「等待分配工作」，一掛就是十年。他主動要求復員，成為沒有「單位」管理、沒有公費醫療等福利保障的布衣百姓。「六四」後，趙家兄弟被迫流亡海外，他和雁南始終陪伴在父母身邊，從中南海到富強胡同，他們用親情溫暖著孤寂的老人。因此在辦喪事的分工中，趙家推舉王志華負責和「組織上」商談。 </p>
	<p>Ｍ先說：「趙紫陽同志去世了，關於喪事，你們打算怎麼辦？」 </p>
	<p>王志華沉穩地回答說：「我們在這裡住了十五年多了，我們家的事，什麼時候我們能自己說了算？這我們還不懂？」 </p>
	<p>Ｍ主任並不反駁王志華的話，訕訕地笑了笑，說，這些年中央的精神是喪事從簡，不要太鋪張等等。然後說：「喪事早辦，對你們好，對我們也好。喪事組織上承辦，希望你們配合組織。」 </p>
	<p>王志華說：「我們希望父親的喪事辦得組織上滿意，家屬滿意，全國老百姓滿意。這應當是不矛盾的。既然是組織上辦，你們得先拿出個方案來，要不我們配合什麼？一個是悼念活動的規模，什麼人能參加。十五年了，許多想見父親的人和父親想見的人，你們都沒讓見。這是最後一個機會，我們希望讓想見父親的人和父親想見的人都能最後見老人一面。還有一個『生平』問題，我們想看看。」 </p>
	<p>在中國，除了文革時期的非正常狀態，一般「組織上」管的人去世時，都會由所在單位寫一份「生平」，簡述逝者一生的主要任職，再給予一個評價，送別儀式上印發給前來吊唁者。既然趙紫陽的喪事由「組織上」承辦，當然要由組織上為他寫個「生平」。 </p>
	<p>趙家子女要求有這份「生平」。 </p>
	<p>Ｍ主任吭哧半天，終於說：「生平的事，你們怎麼想？」 </p>
	<p>王志華說：「這不是我們怎麼想的事。對父親，我們當然有我們的看法。他是個有六十多年黨齡的黨員，包括最後這十五年，佔了他生命中的很大一部分，組織上是不是應該對他有個說法？」 </p>
	<p>Ｍ憋了半天，強調說：「寫這個生平就繞不開六四，六四的事不能改。」 </p>
	<p>王志華說：「不管你怎麼寫，你要把生平拿來給我們看，看了再說我們的意見。」 </p>
	<p>Ｍ說：「生平很快就可以給你們看。簡歷部分如果有不準確的地方你們可以改，但關於六四，一個字也不能改。」 </p>
	<p>一月十九日，Ｍ主任等人上午下午各來了一次，說中辦決定在八寶山舉行一個遺體送別儀式，希望盡快把喪事辦了，希望家屬配合。如果要寫生平，六四結論不變，「六四是個事實。」 </p>
	<p>志華和娟娟針鋒相對地說：第一，生平不管寫成什麼樣，你拿給我們看書面的東西。第二，要寫上最後這十五年。十五年軟禁也是事實。 </p>
	<p>Ｍ說：「十五年的處理是組織決定的。你也是共產黨員，應當理解。」 </p>
	<p>這話讓王志華激動了，時至今日，黨中央「組織上」什麼時候給趙紫陽做過「軟禁」的決定？他嚴正地說：「共產黨要講真理。父親至少給你們寫過十封信，抗議你們剝奪他的人身自由，你們都不回話！去年八月二十一日，父親最後一次約見中辦就是你來的，他要求結束軟禁，要求會客自由。當時他說，對待不同意見的人，或者你們說的犯錯誤的人採取軟禁的辦法，監視居住的辦法，開了個很壞的先例！這種情況繼續下去，就是終身軟禁！這是共產黨歷史上很不光彩的一頁！到他走你都沒答復，是不是也要有個說法啊！」 </p>
	<p>對王志華的斥責，Ｍ主任不做聲。 </p>
	<p>生平是「辭典加處分決定」</p>
	<p>一月二十日下午，Ｍ主任一行再來談。這是第四次對話了。 </p>
	<p>話題依然不變，主要是談「生平」。Ｗ局長拿出一本《中國共產黨名人大辭典》來，這是上世紀八○年代出版的，記載著歷代中央委員的簡歷。Ｗ翻開一頁，上面有「趙紫陽」的條目，內容是他的出生年月地點和曾經擔任過的各種職務；又拿出一本中共中央十三屆四中全會決議，翻開「對趙紫陽同志處分決定」，說，「要是寫生平，就以這兩份東西為素材。」</p>
	<p>王志華說：「你別和我說什麼素材，我不知道這一段加那一段是個什麼東西。既然素材這麼明確，你們就把它加好了，弄成一個完整的文字給我們看嘛！」 </p>
	<p>Ｍ說：「你看，寫生平繞不開老人的錯誤，老人已經去世了，重提老人的錯誤，對老人不好，對你們也不好。是不是就不要寫生平了？」 </p>
	<p>娟娟說：「只要實事求是，這不是對我們好不好的問題。」 </p>
	<p>Ｍ再說：「不搞生平，我們可以在送別儀式的新聞稿上適當增加一些對老人的恰當的評價。」 </p>
	<p>王志華回答：「老人去世，你們的報道加標點符號才幾十個字？八十五歲的老人，一年都攤不上一個字！送別儀式的新聞稿，你們也拿書面文字來讓我們看，不能你說恰當就恰當啊！」 </p>
	<p>「中央決定不作生平，不討論」 </p>
	<p>一月二十一日上午十點許，Ｍ主任一行人又來了。這是第五次對話。一開始，他就明確地說：「中央決定不做生平了，這個問題不討論了！」 </p>
	<p>趙家人站起來就要走：「不討論了你們還來幹什麼！如果是中央的決定，就請你給我們寫一個正式的通知。」 </p>
	<p>Ｍ很尷尬：「咱們還是要談談，要談談。」 </p>
	<p>王志華說：「短短幾天，關於生平你們有三個版本了，開始說很快就可以拿給我們看，後來是以辭典加處分決定就是生平，現在又說是決定不做生平了，你讓我們怎麼想！父親作為有六十多年黨齡的黨員，過了十五年軟禁生活，怎麼就沒個說法！」 </p>
	<p>對方說：「畢竟紫陽同志情況特殊，和其他人不一樣&hellip;&hellip;」 </p>
	<p>王志華追問：「不同在哪裡？是官不夠大？黨齡不夠長？」 </p>
	<p>這時，Ｍ主任說：「唉呀，你別老說十五年了。做為一個普通黨員，國家給了他那麼高的工資，那麼好的待遇&hellip;&hellip;」 </p>
	<p>十幾年來，對老人的境況趙家聽到過各種議論，卻頭一次聽到竟然還有人羡慕老人的工資！王志華對Ｍ主任說：「對呀，你可以都寫進去！寫上作為一個普通黨員，組織上給了他很高的工資，很好的待遇，就是沒給他普通黨員的自由！你還可以寫上對他有六條規定，他執行得怎麼樣？都寫上嘛！」 </p>
	<p>六條規定是一九九二年喬石來宣佈審查結論時通知的，內容有：不許到人多的地方比如公園去；不許到沿海地區以及敏感的地方去；不許接見外國記者；可以去北京醫院看病&hellip;&hellip;等。除了這些限制行動自由的明確條例，我順帶說一下，趙紫陽是第七屆全國人民代表，一九九○年至一九九二年的三次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他都沒有出席大會。聽到新聞發言人回答記者提問時說他「請假」，他對家人說：「我可沒請假，將來這也是個事兒。」從一九八九年到二○○四年，十五年間召開了三次黨的全國代表大會，換了三屆人民政府。按照黨章和憲法，至少進行了三次基層黨代表選舉和三次基層人民代表選舉。但這位共產黨員卻從沒有參加過一次黨代表選舉；作為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公民，他沒有得到過「選民證」，沒有在人民代表選舉中投過一次「莊嚴神聖的一票」！是誰非法剝奪了他的公民權？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趙家人能不能起訴當事人？ </p>
	<p>一月二十二日上午，除Ｍ主任外，還來了一個中辦人事局Ｈ局長，據說他是中直機關黨委副書記，趙紫陽八月二十一日和中辦談話時他也在場。 </p>
	<p>談了骨灰暫厝地點之後，又回到「生平」的問題，還是各說各的。Ｍ反復強調三句話：第一是中央決定不搞生平，第二是以適當的方式搞治喪活動，第三句是會給老人一個恰當的評價。 </p>
	<p>趙家堅持一定要有個生平，對一個老同志、老黨員，應當有。對第二、第三句話，即對「適當的治喪方式和適當的評價」，我們需要事先有個瞭解。 </p>
	<p>中辦的人反復表示希望儀式盡快舉行，甚至問：「如果不作生平，會不會影響送別儀式的舉行？」他的意思明顯地說，如果在不作生平的情況下開送別會，家屬會不會不參加？ </p>
	<p>王志華說：「喲，我還真沒想過。這事有聯繫嗎？我們目前的想法就是組織應當為老人作個生平，我們認為這很重要。」 </p>
	<p>Ｍ說：「你再考慮考慮，中央已經做了決定，我們還是要執行中央決定。」 </p>
	<p>王志華說：「第一，這個事不是黨員執行組織決定，服從組織紀律的事；第二，子女當中有人從來沒入過黨。」 </p>
	<p>「不寫生平是底線」</p>
	<p>一月二十三日是一個星期天，老人辭世第七天。Ｍ主任來進行了第七次對話。 </p>
	<p>這一天，來人刻意要緩解前幾天的對立緊張情緒，增加一點溫情。Ｍ先說：「組織上對你們母親很關心，今後，只要老太太在世，這個房子還是你們家住，醫療呀，其他工作人員呀，都不變。她還是中組部管的老同志嘛。」 </p>
	<p>王志華說：「謝謝組織的關心。我們都自立了，有能力照顧好母親，只要按照規定保證母親的醫療，我們沒什麼其他要求。」 </p>
	<p>Ｍ主任再說：「關於骨灰，組織上同意你們先放在家裡。今後怎麼處理再和組織打招呼。」 </p>
	<p>Ｗ局長幫腔說：「你看，我們不是很快就達成協議了，對你們沒有什麼限制嘛！」 </p>
	<p>娟娟反駁：「你不要這麼說。正是因為你們的安排我們不能接受，才決定把骨灰放在家裡。」 </p>
	<p>Ｍ繼續說：「關於什麼人參加送別會的問題，家屬呀，生前友好呀，都可以來，其他人，只要你們提供名單，我們會盡量讓你們滿意，馬上通知他們。」 </p>
	<p>最後，又回到寫「生平」問題上。Ｍ主任說：「為什麼我們前面要說這麼多呢？就是為了咱們討論生平問題。」 </p>
	<p>王志華：「你的意思是交換？這是兩回事嘛！關於這個問題，彼此的意見相互都很清楚了。你的意見，一是生平不寫，二是搞一個適當規格的喪事，三是給恰當的評價。我們的意見，一是老人從入團算起，參加革命七十多年，組織上應當有個結論；二是對你們說的喪事的適當規格和對老人的恰當評價，我們要知情，不是你說恰當就恰當了吧！雙方的觀點不是沒闡述清楚，而是解決不了。」 </p>
	<p>最後，Ｍ急了：「告訴你，不寫生平就是底線。」 </p>
	<p>王志華回敬他：「你要是這麼說，那我也告訴你，要求寫生平也是我們的底線。現在兩個底線碰在一塊了，你看怎麼辦吧！」 </p>
	<p>談話再次陷入僵局，兩位來客愈發顯得焦躁。 </p>
	<p>王志華說：「我看咱們不必再討論下去了。我們已經談了七次了！還是找一位更高層的領導、也許有更高的政治智慧的領導，來幫助我們解決這個問題吧。」 </p>
	<p>幾天的商談沒有一點進展。趙家子女們越來越體會到，為趙紫陽作一個生平是當局難以跨越的坎兒。還有什麼辦法能打破僵局呢？有人建議就寫一個簡歷，寫明什麼時間擔任什麼職務，至一九八九年六月擔任黨中央總書記為止，不附加評價。但這個建議仍被當局否定了。 </p>
	<p>「生平和新聞稿是不一樣的」</p>
	<p>一月二十四日晚上八點，中辦派車把趙二軍和王志華接到中南海的一個會議室，主持這次對話的是中央辦公廳常務副主任Ｌ，他年輕精幹，談話用詞準確，思路清晰。 </p>
	<p>這次談話雙方開誠佈公，可以說談得很透。 </p>
	<p>Ｌ主任先說：「紫陽同志去世已經八天了，現在送別儀式還沒能舉行，很多事定不下來，我們就不能給中央寫報告。再拖下去，我們的壓力很大，你們的壓力也很大。」 </p>
	<p>二軍說：「我們沒覺得有什麼壓力。」 </p>
	<p>Ｌ主任繼續說：「坦率地說，我們有個不可逾越的問題，即十三屆四中全會決議。不管是生平、簡歷還是其他方式，這都是不可繞過的。我們決定簡歷、生平都不搞了。用發新聞稿的方式，對紫陽同志一生的工作，包括改革開放前期的貢獻給予一定的肯定。但是新聞稿也要提到四中全會的結論，因為這個結論是中央全會做的，不提這個結論，沒有辦法向全黨交代。」 </p>
	<p>他一再說：「做生平和發新聞稿是不一樣的，你們聽明白沒有？」 </p>
	<p>王志華還是重復自己的意見。他說：「對六四，老人至死都沒有同意對他的處理結論，他多次向中央申訴。我們子女也和老人的看法一樣，我們相信歷史一定會對六四有個公正的結論。」 </p>
	<p>Ｌ主任不接話茬，也不反駁。 </p>
	<p>王志華繼續說，「第二，十五年的問題。老人多次說過，對不同意見的人，或者你們說的犯錯誤的人採取軟禁的辦法，監視居住的辦法，開了個很壞的先例！黨的紀律處分裡有軟禁這一條嗎？刑法裡有軟禁這一條嗎？何況是軟禁終身！對這件事是不是應該有個說法？」 </p>
	<p>Ｌ仍然只聽不答。 </p>
	<p>「第三，黨組織給一位老黨員辦喪事，沒有生平，甚至簡歷都沒有，這在黨的歷史上也是史無前例的。這種做法會帶來什麼反應？」 </p>
	<p>Ｌ冷靜地聽著，委婉地說在新聞稿裡會增加關於趙紫陽所做貢獻的文字，「相信你們看了會比較滿意的。」 </p>
	<p>二軍激動地說：「現在死個小貓小狗都要有個說法啊，何況對一個老黨員！連個生平都沒有，還談什麼滿意不滿意！」 </p>
	<p>Ｌ則反復說，這不是我們能解決的。「希望你們能體諒我們的工作層面，我們的壓力也很大&hellip;&hellip;」 </p>
	<p>他反復強調：「生平、簡歷和新聞稿是不一樣的，你們聽明白沒有？志華，你聽明白了沒有？二軍，你聽明白了沒有？」 </p>
	<p>Ｌ不是用上級要下級服從組織決定的態度來談喪事問題，而是通過懇切的言辭，竭力表示這個做法是當局費了一番思考才做出的決定。 </p>
	<p>話說到了這個份兒上，為了父親早日安息，趙家同意盡快為老人辦喪事。 </p>
	<p>中辦負責人終於鬆了口氣。然而後來在送別儀式的具體時間、發放訃告的範圍和辦法、會場佈置、懸掛輓聯等等問題上，趙家人仍遇到了種種阻礙。一個一個問題扯皮，一個一個細節較勁，讓趙家人心生怒火，疲憊不堪。這其中暴露出來的國家機關某些工作人員媚上欺下的作風、面對真理的膽怯我就不在這篇文章中贅述了。 </p>
	<p>一月二十九日趙紫陽出殯，送別儀式還沒結束中央電視台就播發了新華社的新聞稿。 </p>
	<p>海外評述關注了新聞稿這個形式，但似乎都沒有領會箇中奧秘。 </p>
	<p>現在，從我不厭其煩地詳述新聞稿的出籠過程中，各位讀者聽明白了嗎？我的理解是，第一，發佈新聞稿不是當局的敷衍塞責之舉，而是深思熟慮之策。新聞稿名義上的發出單位即責任主體是新華社，因而它不是正式的組織結論。中央迴避為趙紫陽作生平。這個舉措最重要的政治含義在於：十六屆黨中央沒有給趙紫陽蓋棺論定！ </p>
	<p>Ｌ主任強調「繞不過去」的十三屆四中全會決議，給趙紫陽的定性是「犯了支持動亂、分裂黨的錯誤」。可是在所有官方文字中，「六四動亂」早已替換成「八九政治風波」，既然「動亂」不存在，何來「支持動亂」？越來越多的民眾質疑：黨的總書記在會議上公開表達自己的意見何以成了「分裂黨」？十六屆黨中央沒有重復前任中央對趙紫陽的誣衊不實之詞，也就沒有給自己背上政治黑鍋，顯然這是煞費苦心的明智之舉。 </p>
	<p>第二，儘管這個新聞稿的發出主體是新華社，但從形式到文字內容都是出自中央的慎重推敲。肯定趙紫陽在漫長的革命生涯特別是改革開放前期做出了貢獻，也應當是中央的評價。因此，封殺趙紫陽的名字、禁止談及趙紫陽功績的一切做法，可以認為都是違背中央精神的。 </p>
	<p>到二○○八年，中國走上改革開放道路整整三十年了，據說中央正在籌備隆重的紀念活動。當年，圍繞真理標準的討論使當時的黨中央認真踐行實事求是的原則，這才有了改變中國歷史命運的三十年。回顧改革開放的功績，總結改革開放的經驗，能繞開胡耀邦、趙紫陽這兩個輝煌的名字嗎？ </p>
	<p>十六屆黨中央迴避對趙紫陽作出科學公正的結論，那麼，十七屆黨中央呢？ </p>
	<p>我們期待趙紫陽早日得到一個能夠永載史冊的「生平」。 </p>
	<p>二○○八年一月十七日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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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杜光：学习、宏扬“思之精神”</title>
		<link>http://wlckb.blogsome.com/2008/02/08/p24/</li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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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Fri, 08 Feb 2008 17:03:56 +0000</pubDate>
		<dc:creator>wlckb</dc:creator>
		
	<category>review</category>
	<category>DuGuang</category>
		<guid>http://wlckb.blogsome.com/2008/02/08/p24/</guid>
		<description><![CDATA[	学习、宏扬&ldquo;思之精神&rdquo;&mdash;&mdash;2008年1月19日在&ldquo;《张思之先生庆贺文集》首发式暨《律师文摘》年会&rdquo;上的发言
&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 杜&nbsp; 光
	&nbsp;&nbsp;&nbsp; 
	今天我很高兴能参加一个这么隆重的会议。我和张思之先生结识的时间不长，但他为维护公民权利所作的努力和表现出的精神却早有耳闻。江平先生在庆贺文集《耄耋历史仍少年》的代序言《发扬&ldquo;思之精神&rdquo;》里，把他的精神概括为三点：鞠躬尽瘁的服务精神，人文关怀的维权精神，宁折不弯的抗争精神。其中，我认为最值得我们学习、宣传、宏扬的是他的宁折不弯的抗争精神。1989年后，他的律师生涯可以说是屡战屡败、屡败屡战，虽败犹胜、虽败犹荣。他承接的有些案子明明知道面对的是专制的当局，没有获胜的希望，他却还是义无返顾地挺身而出。虽然诉讼失败了，但胜利者却不是专制的当局，而是他张思之。因为他通过为被告辩护，揭露了专制体制的黑暗和腐败，伸张了社会正义，维护了公民权利。
	在面对强大对手的抗争中做到宁折不弯，不但要有建立在丰富学识基础上的胆略和勇气，而且还需要不怕牺牲的决心。他的这种精神，给我留下了不可磨灭的印象。
	那是2006年6月，在《炎黄春秋》为庆贺创刊十周年而举行的集会上，我们正好同坐一桌，他就在我的斜对面。在会议进行中，他撕下聚会通知的信封，在背面的空白处写了几个字递给我：&ldquo;杜老（这样称我是他的客气，实际上他比我大一岁）：您看陈光诚案还能做点什么？张思之&rdquo;他之所以这样提出问题，大概是因为我前几天刚在网上发表了《救救陈光诚》一文。于是我在旁边写道：&ldquo;《救救陈光诚》送五个网站，有两个网站告诉我，中宣部通知，凡是有关陈光诚的文章一概不许采用。作为抗议，我正在写一篇以郑恩宠案为例谈维权运动的文章《方兴未艾的维权运动》。我认为：1、要把陈案放在整个维权运动中来考察；2、围绕陈案可以再作一些宣传。&rdquo;他看了后又用文字告诉我：&ldquo;郑恩宠昨天上午再次被扣押，而且又抄了家，拿走了电脑。下午放了人，当局提出了许多禁令。他严正表示要依法申诉，我已同意。陈光诚案，目前情况&lsquo;不明&rsquo;（待判决），我意在法院判罪后，应集中地表达出意见，不知可行否？&rdquo;我在旁边回以&ldquo;同意&rdquo;二字。过了一会儿，我又在那个信封的背面写了几个字：&ldquo;如果有一天我因文章而引起诉讼（成为被告），你能作为我的律师吗？&rdquo;他的回答很干脆：&ldquo;责无旁贷，您可放心！！&rdquo;看了这八个字和两个感叹号，我不觉心头一热，既宽慰，又感激，抬头见他正向我点头微笑，我也点头拱手，表示感谢。接着，只见他又拿起信封和笔，写下了使我感动非常的字句：&ldquo;面对这样的现实，我何尝没有入狱的准备？应有这种思想准备，免得临时&lsquo;慌张&rsquo;。&rdquo;我反复地读着这三行字，深深地为他这种&ldquo;视&lsquo;狱&rsquo;如归&rdquo;的凛然正气和冲天豪气所激动，心潮澎湃，眼睛也模糊了。我庆幸又遇到了一位可以肝胆相照、患难与共的同道。在民主革命的征程中，充满了变幻莫测的艰难险阻，多么需要同心同德的战友啊！从那一刻开始，我们结下了相知相惜的深情厚谊。他那种不怕牺牲、宁折不弯的抗争精神，也深深地镌刻在我的记忆中。
	在目前的维权运动中，提倡学习、宏扬&ldquo;思之精神&rdquo;显得十分必要，也十分迫切。同风起云涌的维权运动的需要比起来，目前积极参加这个运动的律师就太少了。前不久我在网上读到郭飞熊会见记者的谈话，他把太石村和汕尾村作了对比：一个有律师介入，比较有组织，没有受到什么损失；另一个没有律师参加，则有死有伤。这就说明，律师这个懂法律的知识分子群体的参与，对于维权运动的健康发展是多么重要。希望律师界能广泛宣传&ldquo;思之精神&rdquo;，推动、团结更多的律师朋友投入维权运动，帮助那些因专制势力的威慑而不敢涉足于维权运动的律师，使他们站立起来，承担应有的社会责任。在加强律师界自身的团结的同时，还要加强与非律师界的团结，通过各种渠道，促使社会各界都来关切、支持维权运动。我特别注意大学校园的动向。在中国民主革命的历史上，青年学生一向是群众民主运动的主力，但自从1989年之后，校园就沉寂了。目前，在大学校园里已经有一些关心国家民主前途的学生，但为数不多。我们应当共同努力，采取多种多样的方式，包括宣传张思之的&ldquo;鞠躬尽瘁的服务精神&rdquo;、&ldquo;人文主义的维权精神&rdquo;和&ldquo;宁折不弯的抗争精神&rdquo;，使更多的青年学生走出拜金主义的迷雾，关心、支持包括维权运动在内的民主运动。在六十年前的解放战争时期，全国大学和中学校园里普遍传唱两首歌曲，一首是《团结就是力量》，另一首是《茶馆小调》。我认为，这两首当年最流行的校园之歌，在当前仍然有它的现实意义，希望它在今天仍然能够成为学生们喜爱的校园之歌。在不久前的&ldquo;博客中国&rdquo;开办五周年的联欢晚会上，我唱了《茶馆小调》，今天我想在这里唱一次《团结就是力量》，希望大家能够同意。&ldquo;团结就是力量，团结就是力量，这力量是铁，这力量是钢，比铁还硬，比钢还强，朝着法西斯蒂开火，让一切不民主的制度死亡！向着太阳、向着自由、向着新中国，发出万丈光芒！&rdquo;
（根据当时发言整理，略有增删）

]]></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	<p><span>学习、宏扬&ldquo;思之精神&rdquo;</span><span><br /></span>&mdash;&mdash;<span><font>2008</font></span>年<span><font>1</font></span>月<span><font>19</font></span>日在&ldquo;《张思之先生庆贺文集》<span><br /></span>首发式暨《律师文摘》年会&rdquo;上的发言<span><br /></span>
<p><font>&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 </font>杜<font>&nbsp; </font>光</p>
	<p><font>&nbsp;&nbsp;&nbsp; </font></p>
	<p><font>今天我很高兴能参加一个这么隆重的会议。我和张思之先生结识的时间不长，但他为维护公民权利所作的努力和表现出的精神却早有耳闻。江平先生在庆贺文集《耄耋历史仍少年》的代序言《发扬&ldquo;思之精神&rdquo;》里，把他的精神概括为三点：鞠躬尽瘁的服务精神，人文关怀的维权精神，宁折不弯的抗争精神。其中，我认为最值得我们学习、宣传、宏扬的是他的宁折不弯的抗争精神。<span><font>1989</font></span>年后，他的律师生涯可以说是屡战屡败、屡败屡战，虽败犹胜、虽败犹荣。他承接的有些案子明明知道面对的是专制的当局，没有获胜的希望，他却还是义无返顾地挺身而出。虽然诉讼失败了，但胜利者却不是专制的当局，而是他张思之。因为他通过为被告辩护，揭露了专制体制的黑暗和腐败，伸张了社会正义，维护了公民权利。</font></p>
	<p><font>在面对强大对手的抗争中做到宁折不弯，不但要有建立在丰富学识基础上的胆略和勇气，而且还需要不怕牺牲的决心。他的这种精神，给我留下了不可磨灭的印象。</font></p>
	<p><font>那是<span><font>2006</font></span>年<span><font>6</font></span>月，在《炎黄春秋》为庆贺创刊十周年而举行的集会上，我们正好同坐一桌，他就在我的斜对面。在会议进行中，他撕下聚会通知的信封，在背面的空白处写了几个字递给我：&ldquo;杜老（这样称我是他的客气，实际上他比我大一岁）：您看陈光诚案还能做点什么？张思之&rdquo;他之所以这样提出问题，大概是因为我前几天刚在网上发表了《救救陈光诚》一文。于是我在旁边写道：&ldquo;《救救陈光诚》送五个网站，有两个网站告诉我，中宣部通知，凡是有关陈光诚的文章一概不许采用。作为抗议，我正在写一篇以郑恩宠案为例谈维权运动的文章《方兴未艾的维权运动》。我认为：<span><font>1</font></span>、要把陈案放在整个维权运动中来考察；<span><font>2</font></span>、围绕陈案可以再作一些宣传。&rdquo;他看了后又用文字告诉我：&ldquo;郑恩宠昨天上午再次被扣押，而且又抄了家，拿走了电脑。下午放了人，当局提出了许多禁令。他严正表示要依法申诉，我已同意。陈光诚案，目前情况&lsquo;不明&rsquo;（待判决），我意在法院判罪后，应集中地表达出意见，不知可行否？&rdquo;我在旁边回以&ldquo;同意&rdquo;二字。过了一会儿，我又在那个信封的背面写了几个字：&ldquo;如果有一天我因文章而引起诉讼（成为被告），你能作为我的律师吗？&rdquo;他的回答很干脆：&ldquo;责无旁贷，您可放心！！&rdquo;看了这八个字和两个感叹号，我不觉心头一热，既宽慰，又感激，抬头见他正向我点头微笑，我也点头拱手，表示感谢。接着，只见他又拿起信封和笔，写下了使我感动非常的字句：&ldquo;面对这样的现实，我何尝没有入狱的准备？应有这种思想准备，免得临时&lsquo;慌张&rsquo;。&rdquo;我反复地读着这三行字，深深地为他这种&ldquo;视&lsquo;狱&rsquo;如归&rdquo;的凛然正气和冲天豪气所激动，心潮澎湃，眼睛也模糊了。我庆幸又遇到了一位可以肝胆相照、患难与共的同道。在民主革命的征程中，充满了变幻莫测的艰难险阻，多么需要同心同德的战友啊！从那一刻开始，我们结下了相知相惜的深情厚谊。他那种不怕牺牲、宁折不弯的抗争精神，也深深地镌刻在我的记忆中。</font></p>
	<p><font>在目前的维权运动中，提倡学习、宏扬&ldquo;思之精神&rdquo;显得十分必要，也十分迫切。同风起云涌的维权运动的需要比起来，目前积极参加这个运动的律师就太少了。前不久我在网上读到郭飞熊会见记者的谈话，他把太石村和汕尾村作了对比：一个有律师介入，比较有组织，没有受到什么损失；另一个没有律师参加，则有死有伤。这就说明，律师这个懂法律的知识分子群体的参与，对于维权运动的健康发展是多么重要。希望律师界能广泛宣传&ldquo;思之精神&rdquo;，推动、团结更多的律师朋友投入维权运动，帮助那些因专制势力的威慑而不敢涉足于维权运动的律师，使他们站立起来，承担应有的社会责任。在加强律师界自身的团结的同时，还要加强与非律师界的团结，通过各种渠道，促使社会各界都来关切、支持维权运动。我特别注意大学校园的动向。在中国民主革命的历史上，青年学生一向是群众民主运动的主力，但自从<span><font>1989</font></span>年之后，校园就沉寂了。目前，在大学校园里已经有一些关心国家民主前途的学生，但为数不多。我们应当共同努力，采取多种多样的方式，包括宣传张思之的&ldquo;鞠躬尽瘁的服务精神&rdquo;、&ldquo;人文主义的维权精神&rdquo;和&ldquo;宁折不弯的抗争精神&rdquo;，使更多的青年学生走出拜金主义的迷雾，关心、支持包括维权运动在内的民主运动。在六十年前的解放战争时期，全国大学和中学校园里普遍传唱两首歌曲，一首是《团结就是力量》，另一首是《茶馆小调》。我认为，这两首当年最流行的校园之歌，在当前仍然有它的现实意义，希望它在今天仍然能够成为学生们喜爱的校园之歌。在不久前的&ldquo;博客中国&rdquo;开办五周年的联欢晚会上，我唱了《茶馆小调》，今天我想在这里唱一次《团结就是力量》，希望大家能够同意。&ldquo;团结就是力量，团结就是力量，这力量是铁，这力量是钢，比铁还硬，比钢还强，朝着法西斯蒂开火，让一切不民主的制度死亡！向着太阳、向着自由、向着新中国，发出万丈光芒！&rdquo;</font></p>
（根据当时发言整理，略有增删）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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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杜光：从人权保障看宪法的两面性</title>
		<link>http://wlckb.blogsome.com/2008/02/08/p23/</link>
		<comments>http://wlckb.blogsome.com/2008/02/08/p23/#comments</comments>
		<pubDate>Fri, 08 Feb 2008 17:02:48 +0000</pubDate>
		<dc:creator>wlckb</dc:creator>
		
	<category>review</category>
	<category>DuGuang</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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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	从人权保障看宪法的两面性&mdash;&mdash;2008年1月18日下午在&ldquo;刑事诉讼被害人权益保障学术研讨会&rdquo;上的发言
&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 杜&nbsp; 光
&nbsp;
接到通知的时候，我曾经很犹豫：我对于法律缺乏研究，恐怕不适合于参加这样的会。但考虑到两点，最后还是决定参加这个会。一是今天到会的大概都是积极参与维权运动的积极分子。对那些运用法律知识来为受害者仗义执言、伸张正义的律师们，我向来深怀尊敬之情。他们既是在维权运动中身先士卒、冲锋陷阵的先锋，也是出谋划策、把维权运动引上理性、非暴力轨道的军师。我很愿意借这个机会，向他们表示诚挚的敬意。决定我参加会议的另一个因素，是我在同辈的朋友中，能够有共同语言、可以畅所欲言的不是很多，所以，很希望能够在参加会议的过程中，结交一些中青年的朋友。来到这个会上，发现与会的不但有法律界的朋友，还有许多新闻界的青年朋友，这使我感到分外高兴。
	刚才听了汪海洋先生的案情介绍，真是惨无人道，天理不容，我对年方五岁的被害者深表同情。由于我不懂《刑事诉讼法》，不能从法理上对案件进行分析，今天只是从宏观上就人权保障问题谈一点看法，而且只从一个角度&mdash;&mdash;人权保障和宪法的关系来谈。
	人们谈到人权保障，很自然就联想到宪法。宪法已经明确地规定了公民的各项权利，它是我们争取公民权利的重要依据。这当然不错。但是，这只是问题的一个方面。另一方面，也应该看到，这十多年来，毛派（通常被称为左派，名不副实，应正名为毛派，因为他们的基本目标是使中国倒退到毛泽东时代）攻击改革，一个最重要的武器就是宪法，什么&ldquo;违反无产阶级专政&rdquo;啦，&ldquo;背离社会主义道路&rdquo;啦，&ldquo;违背马克思列宁主义&rdquo;啦，总之是&ldquo;反对宪法&rdquo;，因为这些原则都是已经写入宪法的。所以，我们这些主张改革、主张民主自由的人可以把宪法当武器，那些反对改革、反对民主自由、维护专制体制的人也可以把宪法当武器。这就表明，宪法既有民主性的一面，也有专制性的一面。《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一部具有两面性的宪法。
	我们先来看看它的民主性的一面。
	我国最早的宪法，是光绪34年（1908年）颁布的《宪法大纲》。那里就已经规定了臣民的权利和义务：&ldquo;臣民于法律范围以内，所有言论、著作、出版及集会、结社等事，均准其自由。&rdquo;&ldquo;臣民非按照法律所定，不加以逮捕、监禁、处罚。&rdquo;&ldquo;臣民之财产及居住，无故不加侵扰。&rdquo;还注明&ldquo;其细目当于宪法起草时酌定&rdquo;。承认&ldquo;臣民&rdquo;的自由权利，是我国自西学东渐以来的重要政治思想成果。1912年3月11日公布的《中华民国临时约法》，更具体地提出12条人民享有之自由权，迄今为止的所有宪法里关于人民自由权利的规定，那时就已经有了。这个事实说明，包括人民自由权利在内的宪法传统，在我国已有整整一百年的历史。一百年来的十几部宪法，包括经过多次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都在条文里规定了人民享有各种自由权利。但是，在人们的实际生活中，这些权利却都没有得到切实的遵守。近几年来，每年数以万计的群发性事件，京城和省城的上访人员络绎不绝，都在向我们倾诉着公民权利遭到践踏的违背宪法的事例。为什么呢？
	最根本的原因是国家制度并没有改变，都还是专制制度国家，光绪34年的《宪法大纲》就规定&ldquo;君上神圣尊严，不可侵犯&rdquo;。中华民国成立后的宪法虽然都在第一条宣布&ldquo;中华民国永远为统一民主国&rdquo;或&ldquo;中华民国为三民主义共和国&rdquo;，实际上实行的却仍然是专制独裁的制度。1954年制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以《苏联宪法》为榜样，在宪法的正文前写了几段序言。后来虽然几经修改，但它的基本精神却始终未变，那就是通过叙述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取得革命胜利，并建立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以此证明共产党一党专政的合理性和合法性。与此相适应，把旨在巩固专制制度的意识形态也写进序言，如1954年宪法的&ldquo;过渡时期总路线&rdquo;、1975年宪法和1978年宪法的&ldquo;无产阶级专政下的继续革命&rdquo;，1982年宪法的&ldquo;坚持四项基本原则&rdquo;（具体的表述是：&ldquo;中国各族人民将继续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在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指引下，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坚持社会主义道路&rdquo;，后来的几次修改，只是在毛泽东思想后加上&ldquo;邓小平理论&rdquo;、&ldquo;&lsquo;三个代表&rsquo;重要思想&rdquo;一类东西）。
	现行宪法序言里关于一党专政合法性和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叙述，完全是为巩固专制制度服务的，充分体现了宪法的专制性。特别需要指出的是，现行宪法的两面性，即民主性和专制性，始终是不平衡地存在着的，长期以来，都是专制性压倒了民主性。也就是说，一党专政的专制体制和四项基本原则，压倒了公民的自由民主权利。因此，要使宪法条文里的公民自由权利成为现实，就必须改革专制主义制度，首先要废除现有的宪法序言。1913年的《天坛宪法草案》和1923年的《中华民国宪法》，序言就很简单：&ldquo;中华民国宪法会议，为发扬国光，巩固国圉，增进社会之福利，拥护人道之尊严，制兹宪法，宣布全国，永矢咸尊，垂之无极。&rdquo;短短四十几个字就把制宪的宗旨讲清楚了。现行的宪法序言不废不改，人民的自由权利就得不到保障，宪政民主更无从谈起。
&nbsp;&nbsp;&nbsp; 总之，要真正保障人民的自由民主权利，就必须认清现行宪法的两面性，废除或彻底修改宪法序言，同时适当修订宪法条文，剔除其中维护专制制度的内容，使之成为一部只有民主性而没有专制性的宪法。这应当成为现阶段维权运动的重要任务，也是政治体制改革的不可缺少的内容，从抛弃对宪法的迷信这个意义上说，它还同启蒙运动有关。所以，它是现阶段民主革命必须面对的一个重要课题，希望我们大家都能够认真对待。

]]></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	<p><span>从人权保障看宪法的两面性</span><span><br /></span>&mdash;&mdash;<span><font>2008</font></span>年<span><font>1</font></span>月<span><font>18</font></span>日下午在&ldquo;刑事诉讼<span><br /></span>被害人权益保障学术研讨会&rdquo;上的发言<span><br /></span>
<p><font>&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 </font><span>杜</span><font>&nbsp; </font>光</p>
<span><font></font><font>&nbsp;<br /></font></span>
<p><font>接到通知的时候，我曾经很犹豫：我对于法律缺乏研究，恐怕不适合于参加这样的会。但考虑到两点，最后还是决定参加这个会。一是今天到会的大概都是积极参与维权运动的积极分子。对那些运用法律知识来为受害者仗义执言、伸张正义的律师们，我向来深怀尊敬之情。他们既是在维权运动中身先士卒、冲锋陷阵的先锋，也是出谋划策、把维权运动引上理性、非暴力轨道的军师。我很愿意借这个机会，向他们表示诚挚的敬意。决定我参加会议的另一个因素，是我在同辈的朋友中，能够有共同语言、可以畅所欲言的不是很多，所以，很希望能够在参加会议的过程中，结交一些中青年的朋友。来到这个会上，发现与会的不但有法律界的朋友，还有许多新闻界的青年朋友，这使我感到分外高兴。</font></p>
	<p><font>刚才听了汪海洋先生的案情介绍，真是惨无人道，天理不容，我对年方五岁的被害者深表同情。由于我不懂《刑事诉讼法》，不能从法理上对案件进行分析，今天只是从宏观上就人权保障问题谈一点看法，而且只从一个角度&mdash;&mdash;人权保障和宪法的关系来谈。</font></p>
	<p><font>人们谈到人权保障，很自然就联想到宪法。宪法已经明确地规定了公民的各项权利，它是我们争取公民权利的重要依据。这当然不错。但是，这只是问题的一个方面。另一方面，也应该看到，这十多年来，毛派（通常被称为左派，名不副实，应正名为毛派，因为他们的基本目标是使中国倒退到毛泽东时代）攻击改革，一个最重要的武器就是宪法，什么&ldquo;违反无产阶级专政&rdquo;啦，&ldquo;背离社会主义道路&rdquo;啦，&ldquo;违背马克思列宁主义&rdquo;啦，总之是&ldquo;反对宪法&rdquo;，因为这些原则都是已经写入宪法的。所以，我们这些主张改革、主张民主自由的人可以把宪法当武器，那些反对改革、反对民主自由、维护专制体制的人也可以把宪法当武器。这就表明，宪法既有民主性的一面，也有专制性的一面。《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一部具有两面性的宪法。</font></p>
	<p><font>我们先来看看它的民主性的一面。</font></p>
	<p><font>我国最早的宪法，是光绪<span><font>34</font></span>年（<span><font>1908</font></span>年）颁布的《宪法大纲》。那里就已经规定了臣民的权利和义务：&ldquo;臣民于法律范围以内，所有言论、著作、出版及集会、结社等事，均准其自由。&rdquo;&ldquo;臣民非按照法律所定，不加以逮捕、监禁、处罚。&rdquo;&ldquo;臣民之财产及居住，无故不加侵扰。&rdquo;还注明&ldquo;其细目当于宪法起草时酌定&rdquo;。承认&ldquo;臣民&rdquo;的自由权利，是我国自西学东渐以来的重要政治思想成果。<span><font>1912</font></span>年<span><font>3</font></span>月<span><font>11</font></span>日公布的《中华民国临时约法》，更具体地提出<span><font>12</font></span>条人民享有之自由权，迄今为止的所有宪法里关于人民自由权利的规定，那时就已经有了。这个事实说明，包括人民自由权利在内的宪法传统，在我国已有整整一百年的历史。一百年来的十几部宪法，包括经过多次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都在条文里规定了人民享有各种自由权利。但是，在人们的实际生活中，这些权利却都没有得到切实的遵守。近几年来，每年数以万计的群发性事件，京城和省城的上访人员络绎不绝，都在向我们倾诉着公民权利遭到践踏的违背宪法的事例。为什么呢？</font></p>
	<p><font>最根本的原因是国家制度并没有改变，都还是专制制度国家，光绪<span><font>34</font></span>年的《宪法大纲》就规定&ldquo;君上神圣尊严，不可侵犯&rdquo;。中华民国成立后的宪法虽然都在第一条宣布&ldquo;中华民国永远为统一民主国&rdquo;或&ldquo;中华民国为三民主义共和国&rdquo;，实际上实行的却仍然是专制独裁的制度。<span><font>1954</font></span>年制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以《苏联宪法》为榜样，在宪法的正文前写了几段序言。后来虽然几经修改，但它的基本精神却始终未变，那就是通过叙述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取得革命胜利，并建立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以此证明共产党一党专政的合理性和合法性。与此相适应，把旨在巩固专制制度的意识形态也写进序言，如<span><font>1954</font></span>年宪法的&ldquo;过渡时期总路线&rdquo;、<span><font>1975</font></span>年宪法和<span><font>1978</font></span>年宪法的&ldquo;无产阶级专政下的继续革命&rdquo;，<span><font>1982</font></span>年宪法的&ldquo;坚持四项基本原则&rdquo;（具体的表述是：&ldquo;中国各族人民将继续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在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指引下，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坚持社会主义道路&rdquo;，后来的几次修改，只是在毛泽东思想后加上&ldquo;邓小平理论&rdquo;、&ldquo;&lsquo;三个代表&rsquo;重要思想&rdquo;一类东西）。</font></p>
	<p><font>现行宪法序言里关于一党专政合法性和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叙述，完全是为巩固专制制度服务的，充分体现了宪法的专制性。特别需要指出的是，现行宪法的两面性，即民主性和专制性，始终是不平衡地存在着的，长期以来，都是专制性压倒了民主性。也就是说，一党专政的专制体制和四项基本原则，压倒了公民的自由民主权利。因此，要使宪法条文里的公民自由权利成为现实，就必须改革专制主义制度，首先要废除现有的宪法序言。<span><font>1913</font></span>年的《天坛宪法草案》和<span><font>1923</font></span>年的《中华民国宪法》，序言就很简单：&ldquo;中华民国宪法会议，为发扬国光，巩固国圉，增进社会之福利，拥护人道之尊严，制兹宪法，宣布全国，永矢咸尊，垂之无极。&rdquo;短短四十几个字就把制宪的宗旨讲清楚了。现行的宪法序言不废不改，人民的自由权利就得不到保障，宪政民主更无从谈起。</font></p>
<span>&nbsp;&nbsp;&nbsp; 总之，要真正保障人民的自由民主权利，就必须认清现行宪法的两面性，废除或彻底修改宪法序言，同时适当修订宪法条文，剔除其中维护专制制度的内容，使之成为一部只有民主性而没有专制性的宪法。这应当成为现阶段维权运动的重要任务，也是政治体制改革的不可缺少的内容，从抛弃对宪法的迷信这个意义上说，它还同启蒙运动有关。所以，它是现阶段民主革命必须面对的一个重要课题，希望我们大家都能够认真对待。</span>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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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te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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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杜光：推进启蒙运动，发育公民社会</title>
		<link>http://wlckb.blogsome.com/2008/02/08/p22/</link>
		<comments>http://wlckb.blogsome.com/2008/02/08/p22/#comments</comments>
		<pubDate>Fri, 08 Feb 2008 17:00:58 +0000</pubDate>
		<dc:creator>wlckb</dc:creator>
		
	<category>review</category>
	<category>DuGuang</category>
		<guid>http://wlckb.blogsome.com/2008/02/08/p22/</guid>
		<description><![CDATA[	推进启蒙运动，发育公民社会&mdash;&mdash;2008年1月12日在&ldquo;2007年度十大网络公民&rdquo;颁奖大典暨《网络公民》高层论坛上的讲话&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 杜&nbsp; 光
&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 
	&nbsp;&nbsp;&nbsp; 今天会议的主题是网络公民，这是一个很有意义的组合概念。怎样通过网络来培养公民意识，发育公民社会，确实是一个很值得探讨的问题。什么是公民社会？是不是可以这样说，它是一个由合格公民组成的社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ldquo;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rdquo;但具有公民的法定资格，不一定就是合格的公民。那么，怎么样才算是合格的公民呢？我想至少应该具备这两条：一、知道自己的权利，并能够行使它，捍卫它；懂得自己的义务，并能够遵守它，履行它。二、能够站起来生活，而不是低头躬腰，更不是跪着生活。按照这两条标准来衡量，当前我国合格的公民恐怕不会很多。所以，要发育公民社会，就有一个把不合格的公民提高成为合格公民的问题。为了达到这个目的，很有必要进行一场新的启蒙运动，也就是新的思想解放运动，把公民从弯腰下跪地生活的精神奴役里解放出来，摆脱奴隶主义；同时，使广大公民敢于行使和捍卫自己的权利，善于遵守和履行自己的义务，摆脱蒙昧主义。网络则可以为启蒙运动提供无限广阔的平台。
	什么叫启蒙？启蒙就是启迪蒙昧，改变蒙昧状态。专制制度是一个&ldquo;使人不成其为人&rdquo;的制度，长期生活在专制制度下的人，人性、理性不时被践踏，取而代之的是奴性、兽性。被笼罩在蒙昧主义、奴隶主义阴影里的人，既不能自由地行使、捍卫自己的权利，不会遵守、履行自己的义务，也不能独立地申述自己的主张，只能生活在唯权唯上的奴隶状态里。这种状态，既有两千多年封建专制主义遗存的毒害，也有苏联新专制主义的影响，而更为明显的，便是把这两者结合起来、通过五十多年的政治运动和思想教育而形成的具有&ldquo;中国特色&rdquo;的蒙昧主义和奴隶主义。因此，新启蒙运动的任务，就是要祛蔽启蒙，祛&ldquo;奴性兽性&rdquo;之蔽，启&ldquo;中国特色&rdquo;之蒙。这是一个非常艰巨的任务，它面对的是一个强有力的庞然大物&mdash;&mdash;一党专政的专制制度。专制制度有制度层面的东西，也有意识形态层面的东西。启蒙运动主要是解决意识形态层面的问题。只要大家的思想认识提高了，从官员到民众，都能够站起来生活，独立地思考自己和社会的命运，懂得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并且切实地去行使它、履行它，那么，制度层面的问题，也就迎刃而解了。
	要解决意识形态层面的问题，除了吸取现代人类社会的文明成果和我国几千年的优秀文化遗产外，特别需要做两件事：第一件，回顾、总结五十多年来的历史过程，从其中发现、领悟有用的教训；第二件，清理一党专政的专制主义给我们打造的思想镣铐，与它们彻底决裂。而要做好这两件事，又应当遵循两条原则：一是揭示真相，二是探求真理。坚持&ldquo;两真&rdquo;原则，是新启蒙运动获得成功的不可缺少的前提，也是培育公民社会的非常重要的条件。
	章诒和曾经多次谈到，解决中国的问题必须突破四大禁区：反右，大饥荒，文革，六四。所谓突破，无非就是揭露真相，发现真理。今年是反右五十周年，虽然舆论导向告诫大家，对反右运动要&ldquo;淡化&rdquo;，但海内外还是出版了一些有关的书籍，发表了一些纪念文章；有些当年的蒙难者还与国外的专题研讨会相呼应，举行了纪念集会。这就表明，反右的禁区开始有所突破，而其他三个禁区却至今没有松动。这四个禁区涉及的内容非常广泛，例如毛泽东的千秋功罪、共产党的历史责任，对&ldquo;三大改造&rdquo;的评价，中国社会的性质以及制度形态的特征，等等。也牵涉到某些理论的是非。如：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和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理论，究竟是马克思主义的发展，还是诱使知识分子上钩的诱饵；所谓的四项基本原则，是保持社会发展的支柱，还是巩固专制制度的法宝？现行宪法是保障人民权利的根本大法，还是确立一党专政合法性的法律依据？如此等等，都同四个禁区有关，都存在着揭示真相和探求真理的问题，也都需要通过启蒙运动，解放思想，才能了解真相，认识真理，跳出蒙昧主义和奴隶主义的泥淖。
	总之，要建设公民社会，培育合格的公民，就需要有一场广泛、深刻、群众性的启蒙运动，通过揭露历史真相，探求科学真理，把名义上的公民，从蒙昧主义的囚笼和奴隶主义的枷锁中解放出来，成为具有独立精神和自由民主意识的、名副其实的公民。不经过这样一个精神上脱胎换骨的洗礼，就谈不上合格的公民和公民社会。而要实现这个目标，除了充分依靠网络这个平台外，当前最迫切的任务是争取开放报禁，开放档案。这是显而易见的，我就不多说了。
]]></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	<p>推进启蒙运动，发育公民社会<span><br /></span>&mdash;&mdash;<span><font>2008</font></span>年<span><font>1</font></span>月<span><font>12</font></span>日在&ldquo;<span><font>2007</font></span>年度十大网络公民&rdquo;<span><br /></span>颁奖大典暨《网络公民》高层论坛上的讲话<span><br /></span><font>&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 </font>杜<font>&nbsp; </font>光<span><br /></span>
<p><font>&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 </font></p>
	<p><font></font><font>&nbsp;&nbsp;&nbsp; </font>今天会议的主题是网络公民，这是一个很有意义的组合概念。怎样通过网络来培养公民意识，发育公民社会，确实是一个很值得探讨的问题。什么是公民社会？是不是可以这样说，它是一个由合格公民组成的社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ldquo;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rdquo;但具有公民的法定资格，不一定就是合格的公民。那么，怎么样才算是合格的公民呢？我想至少应该具备这两条：一、知道自己的权利，并能够行使它，捍卫它；懂得自己的义务，并能够遵守它，履行它。二、能够站起来生活，而不是低头躬腰，更不是跪着生活。按照这两条标准来衡量，当前我国合格的公民恐怕不会很多。所以，要发育公民社会，就有一个把不合格的公民提高成为合格公民的问题。为了达到这个目的，很有必要进行一场新的启蒙运动，也就是新的思想解放运动，把公民从弯腰下跪地生活的精神奴役里解放出来，摆脱奴隶主义；同时，使广大公民敢于行使和捍卫自己的权利，善于遵守和履行自己的义务，摆脱蒙昧主义。网络则可以为启蒙运动提供无限广阔的平台。</p>
	<p><font>什么叫启蒙？启蒙就是启迪蒙昧，改变蒙昧状态。专制制度是一个&ldquo;使人不成其为人&rdquo;的制度，长期生活在专制制度下的人，人性、理性不时被践踏，取而代之的是奴性、兽性。被笼罩在蒙昧主义、奴隶主义阴影里的人，既不能自由地行使、捍卫自己的权利，不会遵守、履行自己的义务，也不能独立地申述自己的主张，只能生活在唯权唯上的奴隶状态里。这种状态，既有两千多年封建专制主义遗存的毒害，也有苏联新专制主义的影响，而更为明显的，便是把这两者结合起来、通过五十多年的政治运动和思想教育而形成的具有&ldquo;中国特色&rdquo;的蒙昧主义和奴隶主义。因此，新启蒙运动的任务，就是要祛蔽启蒙，祛&ldquo;奴性兽性&rdquo;之蔽，启&ldquo;中国特色&rdquo;之蒙。这是一个非常艰巨的任务，它面对的是一个强有力的庞然大物&mdash;&mdash;一党专政的专制制度。专制制度有制度层面的东西，也有意识形态层面的东西。启蒙运动主要是解决意识形态层面的问题。只要大家的思想认识提高了，从官员到民众，都能够站起来生活，独立地思考自己和社会的命运，懂得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并且切实地去行使它、履行它，那么，制度层面的问题，也就迎刃而解了。</font></p>
	<p><font>要解决意识形态层面的问题，除了吸取现代人类社会的文明成果和我国几千年的优秀文化遗产外，特别需要做两件事：第一件，回顾、总结五十多年来的历史过程，从其中发现、领悟有用的教训；第二件，清理一党专政的专制主义给我们打造的思想镣铐，与它们彻底决裂。而要做好这两件事，又应当遵循两条原则：一是揭示真相，二是探求真理。坚持&ldquo;两真&rdquo;原则，是新启蒙运动获得成功的不可缺少的前提，也是培育公民社会的非常重要的条件。</font></p>
	<p><font>章诒和曾经多次谈到，解决中国的问题必须突破四大禁区：反右，大饥荒，文革，六四。所谓突破，无非就是揭露真相，发现真理。今年是反右五十周年，虽然舆论导向告诫大家，对反右运动要&ldquo;淡化&rdquo;，但海内外还是出版了一些有关的书籍，发表了一些纪念文章；有些当年的蒙难者还与国外的专题研讨会相呼应，举行了纪念集会。这就表明，反右的禁区开始有所突破，而其他三个禁区却至今没有松动。这四个禁区涉及的内容非常广泛，例如毛泽东的千秋功罪、共产党的历史责任，对&ldquo;三大改造&rdquo;的评价，中国社会的性质以及制度形态的特征，等等。也牵涉到某些理论的是非。如：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和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理论，究竟是马克思主义的发展，还是诱使知识分子上钩的诱饵；所谓的四项基本原则，是保持社会发展的支柱，还是巩固专制制度的法宝？现行宪法是保障人民权利的根本大法，还是确立一党专政合法性的法律依据？如此等等，都同四个禁区有关，都存在着揭示真相和探求真理的问题，也都需要通过启蒙运动，解放思想，才能了解真相，认识真理，跳出蒙昧主义和奴隶主义的泥淖。</font></p>
	<p><font>总之，要建设公民社会，培育合格的公民，就需要有一场广泛、深刻、群众性的启蒙运动，通过揭露历史真相，探求科学真理，把名义上的公民，从蒙昧主义的囚笼和奴隶主义的枷锁中解放出来，成为具有独立精神和自由民主意识的、名副其实的公民。不经过这样一个精神上脱胎换骨的洗礼，就谈不上合格的公民和公民社会。而要实现这个目标，除了充分依靠网络这个平台外，当前最迫切的任务是争取开放报禁，开放档案。这是显而易见的，我就不多说了。</font></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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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tem>
		<title>程翔获「假釋」 港报纷纷评论</title>
		<link>http://wlckb.blogsome.com/2008/02/08/p16/</link>
		<comments>http://wlckb.blogsome.com/2008/02/08/p16/#comments</comments>
		<pubDate>Fri, 08 Feb 2008 14:44:21 +0000</pubDate>
		<dc:creator>wlckb</dc:creator>
		
	<category>news</category>
		<guid>http://wlckb.blogsome.com/2008/02/08/p16/</guid>
		<description><![CDATA[	Subject: 程翔「假釋」回港 5 Feb 2008
	程翔一千日來的心路歷程 &nbsp;程曦 &nbsp;《時代論壇》程翔投獄，在一個講法治和公義的社會，算是相當震撼的一起案件。認識他的朋友固然認為他蒙不白之冤而為他奔波申訴；社會人士從所知的「證據」和資料背景也看出了當中的蹺蹊。對於程翔本人，這個打擊更簡直是晴天霹靂，我們初次到北京探望他的時候，從他憔悴的面容和眼神便看出他沮喪非常，實在使我們心痛。我們所深愛的正直不阿的親人交上這厄運，是我們做夢也想不到的事。
	　　但世事有時又往往有意想不到的發展。在程翔交上惡運的最初那段日子，神的恩典悄然臨到他身上。程翔在失去自由的時候，竟然想起年少時所接觸過的聖經來。雖然在那個叛逆的青蔥歲月中，他別有懷抱，把一股熱情和理想放在奉行無神主義的祖國事物上，把基督的愛拒諸心外，但神沒有離棄他，在他苦澀抑鬱之際，讓他回到聖經上。他年輕時在學校寧可不做領袖生，也不上台讀經，但現在聖經如有一股吸引力牽引著他，他從看守所要了一本聖經，一口氣看了兩遍，真是奇妙。他在最痛苦的日子中，幸好有聖經陪伴，讓他從中得到安慰。雖然那段時期他所讀的，除了聖經之外，還有其他中國古籍，如易經、佛經和儒家經典，可說是百家雜陳，令人眼花撩亂。但這正如百川匯海，把他帶到智慧的根源去。他最終所選擇的就是基督信望愛的真理。他寫信對我說：「大哥，對基督，對聖經，我本身就經歷了一個從叛變走向歸順的過程，最後回歸基督，也不僅僅是因為出了事。之前已經somehow聽到主的呼喚。」他說的是，他不是那種隨便改變信念的人，這次付上沉重代價的經歷，令他更確定自己的選擇。 
	　　最近，程翔在來信中表達出他的感恩之情。其實，照他自己的說法，這種感恩情懷也不是最近才有的。他說三年前開始，他對美國人的感恩節有一種說不出原因的sentimental attachment。不久便總結出感恩、惜福、隨緣、知足這八個字，作為人生快樂之本，且在朋友中間不斷講述這種新體會。朋友都笑說他這八個字融匯了基督、佛、道三家的思想，他自己倒也不知是不是，他說，總之這八個字是來得很自然。
	　　接著，他又從感恩的情懷跳躍到心境愉快的境界。在此之前，他對於坐牢這件事，一直是氣憤難平的，他問，這種不幸的事為甚麼發生在自己身上？他一生從事新聞工作，很難接受不問「為甚麼」的這種求真精神。儘管人們對「為甚麼」不會有很令人滿意的答覆，但不問則無法找到問題的癥結。對他來說，where 及why都是記者工作中五個W必問的其中兩個。但神又藉著一件事叫他釋懷，甚至於一洗兩年多以來的沉鬱。他最近來信說：「我在十二月下旬報紙上讀到一條新聞後，馬上醒悟到這次坐牢的意義。在您送給我的書中，都強調可以從每個不幸的事件中，看到主自己的安排。這個觀點，在《荒漠甘泉》一書中特別強調。初接觸到這些觀點時，一是不太明白，二是反問why me？為甚麼要我來承受這些不幸。及至看了這則新聞後，馬上意識到為甚麼說主有祂的安排，同時也回答了 why me？的問題。所以一時間變得很高興，特別在上個月家屬會見前一兩天，心情更是十分愉快。那種感覺是入獄以來未曾有過的。」究竟是甚麼新聞令他頓然領悟，我不知道。但我相信神有祂的方法向不同的人發出不同的啟示。程翔表示，如今他明白了Live the Christ&#8217;s way 這話的意義，也懂得只有以這句話來鞭策自己，人才能承受人生中一切不幸和痛苦。
	　　程翔的蛻變，對他來說可能是很重要的，我希望他將來有機會同大家分享。作為他的親人，作為關心他的弟兄姊妹，我們祈求神繼續保守他的信心，保守他的健康。&nbsp;在 2008/2/7，Yan Wai &lt;connieloyw@gmail.com&gt; 撰寫： 信報財經新聞 P07&nbsp; |&nbsp; 時事評論&nbsp; |&nbsp; 香島論叢&nbsp; |&nbsp; By 練乙錚&nbsp; 2008-02-06
	吾意久懷忿汝豈得自由&nbsp; &nbsp;　　早在程翔兄被捕之前好幾年，左派圈子當中便有向外傳言，對他進行持久的「人格謀殺」。筆者與程兄相識於三十多年前香港愛國學生運動之中，完全清楚他的人格，故對上述中傷之言，嗤之以鼻，及至後來程兄收押下獄，筆者才恍然大悟，原來冥冥中早有部署。 
	　　一九七二年，程翔和筆者都在中學任教，是冬，九龍灣安置區大火，上千災民無家可歸，筆者帶學生（其中包括後來的議員張文光）到災場訪貧問苦，碰上一群另一間學校的學生，由他們的老師帶領；筆者與這位老師寒暄數句，便知是同道中人，彼此互通姓名，遂結成大半生莫逆之交，此人便是程翔。其後不久，程兄因為國家需要，參加本地愛國單位《文匯報》當記者，筆者則留在「白區」工作。當時愛國報紙記者的薪水很低，幾百元左右，像他那樣港大經濟系畢業的，加一倍亦不過千，只及政府津貼學校的三分一或一半不到；如此一幹十五年，至八九年六四事件，該報痛心疾首開了「天窗」之後，才與幾十位同事一起洒淚離開愛國陣營，自我流放。其後的事，港人知之甚詳，不贅。 
	　　零五年，程兄遭劫，筆者曾對本報記者說：「面對一個在這種事上屢屢犯錯的中央政府，我當然是相信我的老友程翔。」屢屢犯錯者，有史可尋；遠的不說，就拿八十年代初的黃賢事件，便可見一斑。黃賢是我們那一輩留美學生中的表表者，香港男拔萃畢業，哈佛大學和哈佛法律學院出身，是公司法專材，亦是當年美國 Baker &amp; McKenzie 律師行中屈指可數的中國人，更是當時留學生發起的「保釣魚台運動」的積極分子。七十年代末，中國改革開放，這位老保釣二話不說，應召回國教授西方商業法，八十年代初，被當時新成立的國家安全局控以「間諜罪」，判獄十五年；至一九九二年，中國換了三位總理之後，國安局正式承認錯判，黃賢才離開中國。黃賢案是國安局偵辦的第一宗案，卻非第一宗冤案；此前三十多年裏，政治冤案罄竹難書，人民並沒有憲法上寫的政治自由，特別是知識分子，喪失最低限度的人身自由，卻是常有的事，故筆者上述對記者之言，並非無的放矢。 
	　　政治自由的概念，在中國出現較晚。一八二二年，英人來華傳教士馬禮遜（Robert Morrison）編了一本《字典》，把 liberty一詞譯為「自由之理」；同為英人傳教士的麥都思（Walter Medhurst）一八四七年編的《英漢字典》中，則譯為「自主，自主之權，任意擅專，自由得意」。以中文故有的「自由」一辭解釋 liberty 這個政治概念，自此始。具體介紹此西方概念的內涵，則首見於一八八七年《申報》一篇題為〈論西國自由之理、相愛之情〉的文章，其中一段說：「西國之所謂自由者……，雖有暴君在上，毋得私虐一民。民有罪，君不得曲法以消之。蓋法者，天之所定，人心之公義，非一君一人所能予奪其間，故亦毋得私庇一民。維彼庶民，苟能奉公守法，兢兢自愛，懷刑而畏罰，雖至老死，不涉法庭、不見官長，以優游於牖下，即貧且賤，何害焉。此之謂自由。」亦即是說，法治之下，人民才有政治自由。程翔被控，重要證據是他和「台灣歐亞基金會」有聯絡；此會當時在中國，只是被當局認定為「間諜外圍組織」，依內地本來法規，與此等組織接觸，不能作為定罪的法律依據，但當局為了定罪，臨時釋法，認定「外圍組織即間諜組織」。如此「法治」，程翔當然沒有政治自由了。 
	　　履道坦坦，幽人貞吉。好人程翔，終於獲得人身自由。程兄身繫囹圄的日子裏，香港眾多人士，不分左、中、右，落力營救，或在台前、或在幕後，結果成功了。程兄在獲釋後的公開聲明中，特別感謝特首曾蔭權和特區政府有關官員在此事上出力，筆者因此亦衷心向曾特首和特區政府就此事致萬二分謝意。不過，一雞鳴，一雞死，中國的政治自由總量，昨天似乎並沒有因為程兄獲釋而增加分毫。內地民間反貪腐作家呂耿松，同一天被判入獄四年。呂是有名的「老運動員」（八九輩民主人士），近年在網上發表百多篇揭發內地官員貪污瀆職的文章，不少人恨之入骨，去年八月被捕，十月被控「非法持有國家機密罪」和「煽動顛覆國家罪」，一月二十二日審訊，昨日於杭州市中級法院判刑。他的網上文章不見了，網民為他「說句公道話」的很多。 
	　　中國無深厚的政治自由傳統，中國人卻有敢於「說句公道話」的歷史。范仲淹名句：「寧鳴而死，不默而生」（〈靈鳥賦〉答梅堯臣），比美國開國元老 Patrick Henry 說的「不自由，毋寧死」，還早了七百四十年。
	被控間諜罪失去自由近三年：程翔獲假釋亞洲時報在綫中文版 - 16小時前自2005年4月開始失去自由的香港資深記者程翔2月5日獲准假釋。曾撰文批評前中國國家主席江澤民把大量土地讓給俄羅斯的程翔，長期被視為&#8221;香港少有的愛國人士&#8221;；他被控間諜罪，在香港社會固然引起很大爭議。即使在香港左派陣營，程翔事件也是一大震撼彈。 &#8230;&nbsp;&nbsp;&nbsp;&nbsp; 2008/02/05, 週二&nbsp; &nbsp;程翔 [...]]]></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	<p>Subject: 程翔「假釋」回港 5 Feb 2008</p>
	<p>程翔一千日來的心路歷程 <br />&nbsp;<br />程曦 <br />&nbsp;<br />《時代論壇》程翔投獄，在一個講法治和公義的社會，算是相當震撼的一起案件。認識他的朋友固然認為他蒙不白之冤而為他奔波申訴；社會人士從所知的「證據」和資料背景也看出了當中的蹺蹊。對於程翔本人，這個打擊更簡直是晴天霹靂，我們初次到北京探望他的時候，從他憔悴的面容和眼神便看出他沮喪非常，實在使我們心痛。我們所深愛的正直不阿的親人交上這厄運，是我們做夢也想不到的事。</p>
	<p>　　但世事有時又往往有意想不到的發展。在程翔交上惡運的最初那段日子，神的恩典悄然臨到他身上。程翔在失去自由的時候，竟然想起年少時所接觸過的聖經來。雖然在那個叛逆的青蔥歲月中，他別有懷抱，把一股熱情和理想放在奉行無神主義的祖國事物上，把基督的愛拒諸心外，但神沒有離棄他，在他苦澀抑鬱之際，讓他回到聖經上。他年輕時在學校寧可不做領袖生，也不上台讀經，但現在聖經如有一股吸引力牽引著他，他從看守所要了一本聖經，一口氣看了兩遍，真是奇妙。他在最痛苦的日子中，幸好有聖經陪伴，讓他從中得到安慰。雖然那段時期他所讀的，除了聖經之外，還有其他中國古籍，如易經、佛經和儒家經典，可說是百家雜陳，令人眼花撩亂。但這正如百川匯海，把他帶到智慧的根源去。他最終所選擇的就是基督信望愛的真理。他寫信對我說：「大哥，對基督，對聖經，我本身就經歷了一個從叛變走向歸順的過程，最後回歸基督，也不僅僅是因為出了事。之前已經somehow聽到主的呼喚。」他說的是，他不是那種隨便改變信念的人，這次付上沉重代價的經歷，令他更確定自己的選擇。 </p>
	<p>　　最近，程翔在來信中表達出他的感恩之情。其實，照他自己的說法，這種感恩情懷也不是最近才有的。他說三年前開始，他對美國人的感恩節有一種說不出原因的sentimental attachment。不久便總結出感恩、惜福、隨緣、知足這八個字，作為人生快樂之本，且在朋友中間不斷講述這種新體會。朋友都笑說他這八個字融匯了基督、佛、道三家的思想，他自己倒也不知是不是，他說，總之這八個字是來得很自然。</p>
	<p>　　接著，他又從感恩的情懷跳躍到心境愉快的境界。在此之前，他對於坐牢這件事，一直是氣憤難平的，他問，這種不幸的事為甚麼發生在自己身上？他一生從事新聞工作，很難接受不問「為甚麼」的這種求真精神。儘管人們對「為甚麼」不會有很令人滿意的答覆，但不問則無法找到問題的癥結。對他來說，where 及why都是記者工作中五個W必問的其中兩個。但神又藉著一件事叫他釋懷，甚至於一洗兩年多以來的沉鬱。他最近來信說：「我在十二月下旬報紙上讀到一條新聞後，馬上醒悟到這次坐牢的意義。在您送給我的書中，都強調可以從每個不幸的事件中，看到主自己的安排。這個觀點，在《荒漠甘泉》一書中特別強調。初接觸到這些觀點時，一是不太明白，二是反問why me？為甚麼要我來承受這些不幸。及至看了這則新聞後，馬上意識到為甚麼說主有祂的安排，同時也回答了 why me？的問題。所以一時間變得很高興，特別在上個月家屬會見前一兩天，心情更是十分愉快。那種感覺是入獄以來未曾有過的。」究竟是甚麼新聞令他頓然領悟，我不知道。但我相信神有祂的方法向不同的人發出不同的啟示。程翔表示，如今他明白了Live the Christ&#8217;s way 這話的意義，也懂得只有以這句話來鞭策自己，人才能承受人生中一切不幸和痛苦。</p>
	<p>　　程翔的蛻變，對他來說可能是很重要的，我希望他將來有機會同大家分享。作為他的親人，作為關心他的弟兄姊妹，我們祈求神繼續保守他的信心，保守他的健康。<br />&nbsp;<br />在 2008/2/7，Yan Wai &lt;<a href="mailto:connieloyw@gmail.com">connieloyw@gmail.com</a>&gt; 撰寫： <br />信報財經新聞 P07&nbsp; |&nbsp; 時事評論&nbsp; |&nbsp; 香島論叢&nbsp; |&nbsp; By 練乙錚&nbsp; 2008-02-06</p>
	<p>吾意久懷忿汝豈得自由&nbsp; <br />&nbsp;<br />　　早在程翔兄被捕之前好幾年，左派圈子當中便有向外傳言，對他進行持久的「人格謀殺」。筆者與程兄相識於三十多年前香港愛國學生運動之中，完全清楚他的人格，故對上述中傷之言，嗤之以鼻，及至後來程兄收押下獄，筆者才恍然大悟，原來冥冥中早有部署。 </p>
	<p>　　一九七二年，程翔和筆者都在中學任教，是冬，九龍灣安置區大火，上千災民無家可歸，筆者帶學生（其中包括後來的議員張文光）到災場訪貧問苦，碰上一群另一間學校的學生，由他們的老師帶領；筆者與這位老師寒暄數句，便知是同道中人，彼此互通姓名，遂結成大半生莫逆之交，此人便是程翔。其後不久，程兄因為國家需要，參加本地愛國單位《文匯報》當記者，筆者則留在「白區」工作。當時愛國報紙記者的薪水很低，幾百元左右，像他那樣港大經濟系畢業的，加一倍亦不過千，只及政府津貼學校的三分一或一半不到；如此一幹十五年，至八九年六四事件，該報痛心疾首開了「天窗」之後，才與幾十位同事一起洒淚離開愛國陣營，自我流放。其後的事，港人知之甚詳，不贅。 </p>
	<p>　　零五年，程兄遭劫，筆者曾對本報記者說：「面對一個在這種事上屢屢犯錯的中央政府，我當然是相信我的老友程翔。」屢屢犯錯者，有史可尋；遠的不說，就拿八十年代初的黃賢事件，便可見一斑。黃賢是我們那一輩留美學生中的表表者，香港男拔萃畢業，哈佛大學和哈佛法律學院出身，是公司法專材，亦是當年美國 Baker &amp; McKenzie 律師行中屈指可數的中國人，更是當時留學生發起的「保釣魚台運動」的積極分子。七十年代末，中國改革開放，這位老保釣二話不說，應召回國教授西方商業法，八十年代初，被當時新成立的國家安全局控以「間諜罪」，判獄十五年；至一九九二年，中國換了三位總理之後，國安局正式承認錯判，黃賢才離開中國。黃賢案是國安局偵辦的第一宗案，卻非第一宗冤案；此前三十多年裏，政治冤案罄竹難書，人民並沒有憲法上寫的政治自由，特別是知識分子，喪失最低限度的人身自由，卻是常有的事，故筆者上述對記者之言，並非無的放矢。 </p>
	<p>　　政治自由的概念，在中國出現較晚。一八二二年，英人來華傳教士馬禮遜（Robert Morrison）編了一本《字典》，把 liberty一詞譯為「自由之理」；同為英人傳教士的麥都思（Walter Medhurst）一八四七年編的《英漢字典》中，則譯為「自主，自主之權，任意擅專，自由得意」。以中文故有的「自由」一辭解釋 liberty 這個政治概念，自此始。具體介紹此西方概念的內涵，則首見於一八八七年《申報》一篇題為〈論西國自由之理、相愛之情〉的文章，其中一段說：「西國之所謂自由者……，雖有暴君在上，毋得私虐一民。民有罪，君不得曲法以消之。蓋法者，天之所定，人心之公義，非一君一人所能予奪其間，故亦毋得私庇一民。維彼庶民，苟能奉公守法，兢兢自愛，懷刑而畏罰，雖至老死，不涉法庭、不見官長，以優游於牖下，即貧且賤，何害焉。此之謂自由。」亦即是說，法治之下，人民才有政治自由。程翔被控，重要證據是他和「台灣歐亞基金會」有聯絡；此會當時在中國，只是被當局認定為「間諜外圍組織」，依內地本來法規，與此等組織接觸，不能作為定罪的法律依據，但當局為了定罪，臨時釋法，認定「外圍組織即間諜組織」。如此「法治」，程翔當然沒有政治自由了。 </p>
	<p>　　履道坦坦，幽人貞吉。好人程翔，終於獲得人身自由。程兄身繫囹圄的日子裏，香港眾多人士，不分左、中、右，落力營救，或在台前、或在幕後，結果成功了。程兄在獲釋後的公開聲明中，特別感謝特首曾蔭權和特區政府有關官員在此事上出力，筆者因此亦衷心向曾特首和特區政府就此事致萬二分謝意。不過，一雞鳴，一雞死，中國的政治自由總量，昨天似乎並沒有因為程兄獲釋而增加分毫。內地民間反貪腐作家呂耿松，同一天被判入獄四年。呂是有名的「老運動員」（八九輩民主人士），近年在網上發表百多篇揭發內地官員貪污瀆職的文章，不少人恨之入骨，去年八月被捕，十月被控「非法持有國家機密罪」和「煽動顛覆國家罪」，一月二十二日審訊，昨日於杭州市中級法院判刑。他的網上文章不見了，網民為他「說句公道話」的很多。 </p>
	<p>　　中國無深厚的政治自由傳統，中國人卻有敢於「說句公道話」的歷史。范仲淹名句：「寧鳴而死，不默而生」（〈靈鳥賦〉答梅堯臣），比美國開國元老 Patrick Henry 說的「不自由，毋寧死」，還早了七百四十年。</p>
	<p>被控間諜罪失去自由近三年：程翔獲假釋<br />亞洲時報在綫中文版 - 16小時前<br />自2005年4月開始失去自由的香港資深記者程翔2月5日獲准假釋。曾撰文批評前中國國家主席江澤民把大量土地讓給俄羅斯的程翔，長期被視為&#8221;香港少有的愛國人士&#8221;；他被控間諜罪，在香港社會固然引起很大爭議。即使在香港左派陣營，程翔事件也是一大震撼彈。 &#8230;<br />&nbsp;&nbsp;&nbsp;&nbsp; <br />2008/02/05, 週二&nbsp; <br />&nbsp;<br />程翔 (法新社圖)自2005年4月開始失去自由的香港資深記者程翔2月5日獲准假釋。曾撰文批評前中國國家主席江澤民把大量土地讓給俄羅斯的程翔，長期被視為&#8221;香港少有的愛國人士&#8221;；他被控間諜罪，在香港社會固然引起很大爭議。即使在香港左派陣營，程翔事件也是一大震撼彈。據程翔家人表示，他已成為基督徒，把聖經看了兩遍，有意寫一本勵志類的書。</p>
	<p>中國法規規定，要服刑滿一半，方能假釋；由2005年4月開始計，至今年2月4日，程翔已服刑二年十個月，五年刑期已超過一半刑期，合乎假釋條件；因此內地司法及行政部門及法院依法決定，准許程翔假釋，可獲准在春節返港。</p>
	<p>程翔是香港資深記者，1974年自香港大學畢業後，在大學期間，是校園內&#8221;愛國派&#8221;的中堅份子；常手持毛語錄，腳穿國產白布鞋，在喜歡模仿英國貴族的香港大學校園，程翔的行徑可謂是一個異數。</p>
	<p>在港英培養殖民地人材的港大畢業後，程翔也破格地加入香港左派的《文匯報》，而非像其他的港英&#8221;天子門生&#8221;一般，加入英資洋行或成為港英官員。在1981 至87年曾是該報駐北京記者，直至1989年六四事件時任該報副總編輯，因《文匯報》發表&#8221;痛心疾首&#8221;社論，社長李子誦被免職，程翔也離開《文匯報》。他其後創辦《當代》雜誌，至1995年《當代》雜誌停辦，後出任新加坡《海峽時報》駐中國首席特派員。</p>
	<p>程翔2005年4月22日在廣州被扣，其後被帶往北京監視居住，同年8月被正式逮捕，當局指稱他涉嫌由2000年起，替台灣間諜情報機關搜集國家情報，獲數百萬港元間諜費。</p>
	<p>程翔太太劉敏儀否認丈夫從事危害國家的活動，而在程翔被扣查期間，部分香港傳媒及程翔的一些大學同學公開要求公平處理程翔的案件，並發起國際聯署。</p>
	<p>也有人指出，程翔曾在香港明報以化名&#8221;鍾國仁&#8221;撰文，批評1999年底當時任中國國家主席的江澤民的政府同俄羅斯簽訂《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俄羅斯聯邦政府關於、中俄國界線東西兩段的敘述議定書》，等於是承認了清政府與俄國之間的一系列不平等條約，把一百多萬平方公里的有爭議的中國領土，相當於幾十個台灣，以國際條約的形式，割讓給俄羅斯。</p>
	<p>至2006年8月31日因間諜罪被判囚5年，剝奪政治權利1年，沒收個人財產30萬元人民幣。程翔提出上訴，但在同年11月24日被法院回，維持原判。程翔其後在11月31日由北京轉往廣州監獄服刑。2006年12月21日，另一涉及程翔案的中國社會科學院公共政策研究中心副主任陸建華被判監二十年。陸建華被指把四份涉及&#8221;絕密級&#8221;情報的文章交給程翔，間諜罪名成立，</p>
	<p>無論程翔的真相如何，他之恢復部份自由，可說是有助平息一件充滿爭議的風波。有分析指出，讓程翔在春節前夕得到假釋的動作，無疑含有一定的政治色彩。據分析，去年中共在十七大之後換班，新一屆領導層要展現開明和寬鬆的政治氣份，兼且今年八月北京又舉行奧運，美國國務院也曾表明關注程翔事件。按有關安排，美國總統布什在今年８月將特別抽空出席北京奧運，北京方面自然會樂於賣一個順水人情。</p>
	<p>&nbsp;</p>
	<p>程翔獲假釋返港/感謝中央及特首<br />大公報 - 2008年2月5日<br />【大公報訊】新加坡海峽時報首席特派員程翔已獲得假釋，更於昨日返抵香港與家人團聚。程翔回港後發表聲明，表示感謝中央政府給予他假釋，並感謝行政長官曾蔭權和保安局的大力協助，令他能恢復自由。 特首辦昨早接到內地當局通知程翔獲准假釋的消息。 </p>
	<p>【大公報訊】新加坡海峽時報首席特派員程翔已獲得假釋，更於昨日返抵香港與家人團聚。程翔回港後發表聲明，表示感謝中央政府給予他假釋，並感謝行政長官曾蔭權和保安局的大力協助，令他能恢復自由。 </p>
	<p>特首辦昨早接到內地當局通知程翔獲准假釋的消息。消息傳出後，大批傳媒趕到紅磡車站等候程翔，但有消息稱，警方已安排程翔經由特別通道離開車站。程翔稍後發表聲明，表示暫時不會與傳媒見面。 </p>
	<p>聲明表示，程翔很高興能在春節前夕回港與家人團聚，並十分感謝所有曾關心他的部門和各界人士。此外，他也感謝香港新聞界對他的關注，此刻他會先與家人團聚以及休息一段時間，然後再與大家暢敘。 </p>
	<p>曾蔭權昨日表示，程翔返回香港，祝願他能夠在過年前與家人團聚，並祝願他身體康健，闔府平安。特區政府發言人說，一直非常關注程翔個案，並安排專責人員與家屬聯絡，並向中央政府反映家屬的要求及申訴，以及各界人士包括立法會議員的關注。如有需要，當局會繼續提供協助。 </p>
	<p>香港各界也普遍歡迎程翔獲得假釋。民建聯前主席、立法會議員曾鈺成表示，樂見程翔獲假釋，希望他能在港養好病，身體健康，做更多對國家有貢獻的事。大學時期已經與程翔相識的民建聯立法會議員蔡素玉形容程翔獲釋是一份新年禮物。行政會議成員張炳良則說，對程翔獲假釋感到高興，也希望公眾能給程翔一點空間。 </p>
	<p>另外，多個新聞團體對程翔返港表示高興。香港新聞工作者聯會發表聲明說，春節是華人一家團聚的節日，當程翔達到假釋條件，內地政府便寬容地准予假釋返港，讓其與家人團聚，一起歡度新春佳節，該會對此表示歡迎。香港記者協會則希望程翔回港後，可獲得適當治療。新聞行政人員協會亦對程翔可以在春節前返港感到高興。香港中文大學亞太研究所中國法制研究員王友金表示，按照中國法律，犯人服刑超過一半，若表現良好，可以獲假釋。由於程翔已服刑兩年半，相信他在獄中表現良好，家人也沒有高調行為，因而獲當局批准假釋。</p>
	<p>程曦透露程翔期望再踏足內地繼續新聞工作<br />亞視新聞 - 14小時前<br />獲內地假釋的新加坡《海峽時報》首席特派員程翔，未有公開露面。他的兄長程曦透露，程翔期望將來再次踏足內地，繼續新聞工作。 程曦又透露，《海峽時報》已保留職位予程翔，不過程翔就未有具體計劃到底會繼續採訪工作，還是以另一種形式去做，仍然需要與他的公司詳細 &#8230; </p>
	<p>2008-02-06 <br />獲內地假釋的新加坡《海峽時報》首席特派員程翔，未有公開露面。他的兄長程曦透露，程翔期望將來再次踏足內地，繼續新聞工作。</p>
	<p>我們去過程翔在元朗的家，他與太太並無出現，程翔的哥哥程曦表示，程翔仍然心繫中國，希望有機會再踏足內地，且考慮繼續採訪：「他對自己祖國河山很留戀，但是否回去工作則很難說，要視乎假釋的條件如何，與及將來內地的政策，不是他自己個人可以做決定。」</p>
	<p>不過程曦表示，家人都希望他留在香港工作：「好像我媽媽都不想，他差不多已到退休年齡，最後留在她身邊，做一些研究或分析的工作。」</p>
	<p>程曦又透露，《海峽時報》已保留職位予程翔，不過程翔就未有具體計劃到底會繼續採訪工作，還是以另一種形式去做，仍然需要與他的公司詳細討論，家人始終希望他留在香港。</p>
	<p>程曦表示，程翔看上去消瘦了，身體沒有大礙，但早前心臟及腸胃不適，稍後會做身體檢查。對於獄中的感受，程曦表示，留待弟弟日後交代，希望現階段予空間他休息。</p>
	<p>&nbsp;<br />明報 A08&nbsp; |&nbsp; 港聞&nbsp; |&nbsp; 程翔回家了&nbsp; 2008-02-07</p>
	<p>出獄驚聞父離世程翔哭成淚人&nbsp; <br />&nbsp;<br />「這是一場噩夢！」獲得假釋的程翔如斯形容過去千日身陷囹圄的日子。從噩夢醒來，程翔擁抱久違了的家人後，便問： 「爸爸呢？誰人接他來？」無奈和諷刺的是，程翔82 歲的父親，原來早於06 年5 月正值程翔等待審訊時，因肺炎病逝，家人怕他擔心，一直隱瞞至今。重獲自由，卻驚聞噩耗，程翔在前晚的那一頓團年飯席上，哭成淚人。 </p>
	<p>程翔的胞妹程瑞儀昨晚接受商台節目《左右大局》訪問時表示，程翔出獄後，唯獨不見父親前來： 「他問了幾次， 『爸爸呢？誰人接他來呀？」兄弟妹只能支吾以對： 「毋須擔心，我們會安排。」家人待程翔寫了親筆信和錄音向大眾交代自己的情.後，才跟他道出爸爸已離世的消息。 </p>
	<p>家人怕他擔心一直隱瞞至今 </p>
	<p>「他（程翔）很激動，這是我們預計的，他怪我們一直在騙他，因為他一心希望出來後，可以見到爸爸媽媽，但落差很大。」程瑞儀指程翔正值等候審訊時，兄弟妹也要準備大量資料上庭，但已中了風10 年的老父卻突然出事，短短一周便與世長辭，為免進一步打擊當時正被拘禁的程翔，故一直守.這個悲痛的秘密。胞兄程曦說， 「他很傷心，禁不住哭起來。」程瑞儀形容，程翔一向很孝順，爸爸也一直很痛惜這個兒子，但不會時常流露自己疼愛之情。她續說，老父中風後行動不便，口齒不伶，故沒有特別遺下什麼說話予程翔。她憶述，老父尚在人間時，還不斷安慰媽媽，終有一天程翔會出獄，屆時便可家庭團聚。 </p>
	<p>談到未來的計劃，程曦指程翔計劃於本月內召開記者會，向大眾作交代，但現階段最重要是休息，這幾日也不會返元朗錦田的家。他指程翔稍後或會到外地散心。程翔短期內不會考慮重返以往的工作崗位。有程翔的家人表示，若有機會，程翔希望可親自向曾協助他的特首曾蔭權和保安局長李少光致謝。 </p>
	<p>身陷囹圄日子是一場噩夢 </p>
	<p>程翔事件關注組發言人麥齊明表示，自己前天首度與程翔通話時，程翔劈頭便對他說： 「It&#8217;s a nightmare. （這是一場噩夢。）」他引述程指，現時身體狀.良好，只是感到疲累。</p>
	<p>&nbsp;</p>
	<p>蘋果日報 A08&nbsp; |&nbsp; 港聞&nbsp; 2008-02-07</p>
	<p>程翔避傳媒追訪靜度新歲&nbsp; <br />&nbsp;<br />【本報訊】在內地被控間諜罪入獄的新加坡《海峽時報》中國首席特派員程翔前天獲釋，返港第二天繼續避開傳媒追訪，與家人靜度新歲。一直被指是枉的程翔向朋友透露，被捕仿似一場噩夢。國際傳媒都關注程翔獲釋，要求中國在北京奧運前釋放更多在囚的記者及作家。 </p>
	<p>為他爭取名譽平反 </p>
	<p>程翔的胞兄程曦昨表示，程翔只是當天由獄方告知收拾行李時才知道獲釋。回港後，程翔和82歲的母親見面時相擁痛哭，他更下跪向母親說了聲「對唔住」。到晚上，程翔兩年多以來首次和家人一起吃團年飯，「事發太突然，好似發場夢咁！」程翔妹妹程瑞儀昨晚在商台《左右大局》中表示，由於父親在程翔服刑期間逝世，家人未有將消息告知程翔，到前晚吃團年飯時，程翔問到為何未見父親出現，家人才道出真相，當時程翔表現平靜，並且安慰母親不要難過。記者昨日到程翔位於元朗的寓所，家中只有一名外傭。程曦表示，程翔目前暫住朋友家中，他感到疲累，希望先休息。據程翔工作的新加坡《海峽時報》報道，程翔在回港後接受了該報電話訪問，交代了獲釋經過。報道又指出，程翔仍然是該報員工，一直支取全薪。程翔關注組發言人許天福昨在香港電台節目《千禧年代》中表示，以往有不少人傳話，要他們「唔好再講，否則見光死」，所以他們減少了公開發言。他們相信程翔無辜，會爭取在適當時候為程翔的名譽平反。美國多份報章都有報道程翔獲釋的消息，《紐約時報》報道指出，程翔在北京舉辦奧運會前獲釋，是中國政府意圖借此改善形象。報道又引述「人權監察」批評中國近日仍不斷以政治罪名將異見人士判刑，顯示人權狀況正惡化，不符國際對一個奧運主辦國的期望；以紐約為基地的「保護記者協會」也要求中國政府在奧運前釋放所有在囚記者。</p>
	<p>&nbsp;</p>
	<p>明報 A03&nbsp; |&nbsp; 要聞&nbsp; |&nbsp; 聞風筆動&nbsp; |&nbsp; By 李先知&nbsp; 2008-02-06</p>
	<p>程翔假釋日期有玄機要依法執法又要避開政治&nbsp; <br />&nbsp;<br />連日來，大家不難在電視屏幕看到一張張因雪災而無法返鄉的內地民工的愁臉，教人同情，因家庭團聚從來都是中國人過年的最大心願。就在年廿九的早上，被扣押囚禁逾千日的新加坡《海峽時報》中國首席特派員程翔，終於獲准假釋外出，與家人團聚，港人總算嘗到一口暖湯。政圈中人都估計，中央在計算「放人」的時間上，曾花了一定的心思，讓程翔既可趕及春節前夕返港，但又不失他們對外強調的「依法執法」。更重要的是，讓人感到來自北京的人情味，而又能與北京奧運「保持距離」，免被人質疑北京把程翔當作「政治籌碼」。 </p>
	<p>官場耳語透風謂，近日政府高層已收到程翔有可能獲釋回港的政治信息，然而程翔一日未返港，政府自然要「對外封鎖消息」。如今程翔已返港，港府仍不願多談拯救程翔的細節，只說特區政府一直透過不同渠道向內地反映程翔家人的要求。 </p>
	<p>在將近3 年的拯救程翔過程中，不論程翔親友、特區政府、議會以至左派圈子的不同人物，都曾高調或悄悄為程翔奔走。然而，昨日程翔終於獲釋後，他們都不願多談拯救細節，為的是要免被人批評急不及待「領功」。 </p>
	<p>在特區政府的層次， 「爭取釋放程翔」這任務，一直纏擾在05 年才上任的曾特首。上任以來，他面對程翔家人、傳媒和社會各界施壓，炮轟他在此事上未有盡力。官府中人自然為曾蔭權解說，指曾蔭權在過去兩年，每逢有機會見到國家領導或話事人，不論是主席胡錦濤還是國務院總理溫家寶，他都有提出程翔問題，包括反映家人提出保外就醫或假釋的要求。其他如保安局長李少光，每逢有機會跟內地相關部門領導見面時，亦會趁機密斟。 </p>
	<p>熟悉北京政情人士亦指出，內地有關部門一直都在強調要「依法執法」，而無論是讓程翔假釋或保外就醫，都要符合同一個前設：程翔一定要服刑滿一半，才能考慮。官場中人指出，北京在程翔服刑剛滿一半後的第一天清晨，就即時讓他脫離牢獄生涯，已可說是用盡了法律上所容許的最大彈性。 </p>
	<p>早陣子程家雖曾提出程翔身體狀不佳，希望讓他「保外就醫」，但內地派醫生替程翔做過不止一次身體檢查，結果都顯示程翔的健康情甚佳，根本不符保外就醫要求，所以此路不通。於是想來了「假釋」這一招。 </p>
	<p>有疑問指出，程翔一直不承認有犯下間諜罪名，為何可以符合假釋要「獄中表現良好」的規定？消息人士辯稱，認罪與否，早已在司法進程中解決了，今次主要是考慮他在獄中表現，例如遵守紀律等。 </p>
	<p>至於選擇昨日准許程翔假釋的原因，消息人士強調是因為他已服刑一半，以及農曆新年快到，也希望他能趕及在新年到臨前與家人團聚。 </p>
	<p>也有政壇中人分析謂，這可算是北京經過精心挑選的「釋放程翔好時間」，一來正臨近春節，在此時讓程翔回來跟妻子父母團聚，立時可為中央倍添人情味；二來今年正值奧運年，外界一般都估算，外國會趁機就程翔問題向北京施壓，所以今年大抵都避不過要讓程翔回港，然而若太接近奧運開幕之時才放人，動作略嫌突兀和政治計算，倒不如提早行事，隨時可收一石二鳥之效。</p>
	<p>明報 A02&nbsp; |&nbsp; 要聞&nbsp; |&nbsp; 程翔回家了&nbsp; 2008-02-06</p>
	<p>程翔突假釋返港過年 團聚第一句：對唔住，媽媽&nbsp; </p>
	<p>「對唔住，媽媽！」因間諜罪名被內地判監5年的新加坡《海峽時報》中國首席特派員程翔，在扣押1019 天後，昨日突然獲准假釋，58 歲的程翔出獄後，單獨乘坐直通火車由廣州返港「過年」，與家人在港重逢之際的第一句話，便是向年邁母親說句對不起。 </p>
	<p>程翔昨日獲釋回港後發表親筆信（ 見左圖），他說很高興能在春節前夕與家人團聚，讓關心他的眾多朋友放心，並多謝中央政府、特首曾蔭權「直接關懷」及保安局人員的協助，令他可以早日恢復自由。 </p>
	<p>【相關新聞刊A3、A4、A21 版】 被扣1019 天消瘦20 多磅 </p>
	<p>在廣州第一看守所服刑的程翔，昨晨約9 時獲准假釋，在特區駐粵辦的官員陪同下辦理手續離開，結束逾3 年共1019 日的囹圄歲月。 </p>
	<p>程翔妹妹程瑞儀昨晚接受商台節目《左右大局》訪問，坦言程翔獲釋的消息來得「好突然」，她也是於昨晨11 時許，在工作期間「手忙腳亂」之際，接到哥哥獲釋的來電通知，由於家人趕不及到廣州接他出獄，故選擇在港重聚。 </p>
	<p>程瑞儀說，程翔消瘦了20 多磅，健康情.尚可，並單獨乘直通火車返港， 「他上車後問人借電話打畀家人，說返緊.（香港）」。她表示，家人接到程翔的電話時「心情激動」，在港重逢後，更激動至擁抱起來。程瑞儀說，其兄向家人說的第一句話，便是向母親說「對不起」。 </p>
	<p>在年卅前夕，程家昨晚選擇了一個「舒服一點」的地方吃團年飯。程瑞儀開心地表示，團年時要哥哥「多吃肉」，家人亦買了「新衫」給他過年，但暫未有時間與他詳細感想。 </p>
	<p>致公開信感謝各界幫助 </p>
	<p>程翔昨日一直沒有露面，但透過香港記者協會網頁發表公開信，感謝中國政府決定給予假釋，感謝香港各界人士信任和支持，並感謝新加坡《海峽時報》在事發後給予精神及物質上的幫助，使他能免除後顧之憂。 </p>
	<p>程翔於05 年4 月採訪期間，被指涉及替台灣間諜機關蒐集情報被拘留，至06 年因間諜罪成被內地判處5 年監禁。 </p>
	<p>各界一直認為程翔無辜，多年來一直爭取盡早釋放程翔。 </p>
	<p>據了解，程翔的家人經過多番嘗試，對於通過保外就醫或假釋途徑讓程翔提早獲釋，本來已失去希望，未料突接到好消息。 </p>
	<p>家人曾替程翔申請保外就醫，但監獄當局安排了詳細的身體檢查，結果顯示程翔健康無礙，沒有大病，囚禁初期的精神焦慮和情緒低落等問題，尤其在轉到廣東服刑後明顯改善，通過較頻密的家人探望，閱讀各類宗教及精神修練書籍，程翔在服刑後期心境平靜，有服滿5 年刑期的準備，保外就醫一事客觀上難以成功。至於假釋，據接近程翔的人透露，他們本來亦不存希望，因為他們諮詢過律師及監獄當局，申請假釋除了要服滿一定比例的刑期（通常是一半，最少逾三分之一），還要有悔罪表現，程翔由始至終不認為自己是間諜，堅信自己一生愛國，與司法當局的定罪有根本矛盾，很難提出什麼悔罪表現。 </p>
	<p>特首祝願闔府平安 </p>
	<p>對程翔獲釋，特首曾蔭權昨日表示歡喜，並祝願他能夠在過年前與家人團聚，身體康健及闔府平安。外交部新聞發言人劉建超表示，程翔獲釋是中國司法機關按法律規定所作的決定，並非行政部門決定，強調中國憲法已保障中國人民言論自由。 </p>
	<p>■程翔事件網上專輯 </p>
	<p><a href="http://specials.mingpao.com/ching.htm">http://specials.mingpao.com/ching.htm</a> </p>
	<p>程翔親筆信全文 </p>
	<p>我很高興能在春節前夕回港與家人團聚，也讓關心我的眾多朋友放心。 </p>
	<p>我很感謝中國政府決定給予我假釋。我由衷地感謝香港各界人士兩年多來給予我的理解、信任和支持，以及為爭取我早日回家而付出的時間和精神。 </p>
	<p>我特別要感謝香港特區首長曾蔭權先生的直接關懷以及保安局仝人的大力協助，使我終於可以早日恢復自由。 </p>
	<p>我也要感謝新加坡《海峽時報》在我出事後給予我精神上及物質上的幫助，使我能免除後顧之憂。 </p>
	<p>感謝香港新聞界朋友兩年多來對我的關注以及為我的事而奔波勞碌，此刻請允許我先與家人團聚以及休息一段時間，然後再與大家暢敘。 </p>
	<p>祝大家新春愉快，並希望大家都能珍惜這個與家人團聚的節日。 </p>
	<p>程翔 </p>
	<p>2008.02.05</p>
	<p>明報 A02&nbsp; |&nbsp; 要聞&nbsp; |&nbsp; 社評&nbsp; 2008-02-06</p>
	<p>程翔，歡迎歸來！ <br />&nbsp;<br />資深新聞工作者程翔，在內地被指觸犯間諜罪，判囚5 年，前日服刑剛超過刑期的一半，昨日獲得假釋，並即時從廣州返抵香港，際.明日就是大年初一，程翔趕得及返港與家人團聚，是值得高興的事。 </p>
	<p>程翔被指觸犯的間諜罪，是非常嚴重的罪行，根據熟悉中國法律的專家王友金表示，程翔被控間諜罪而獲假釋的做法，在內地很罕有，今次安排是顯示中國依法辦事。除此以外，程翔被拘押之後，他的家人和工作機構新加坡《海峽時報》，新聞界，他的許多朋友包括政界商界人士，都循各個渠道盡力，立法會也曾大比數通過動議，爭取他盡快獲釋，行政長官曾蔭權向中央反映港人意見，港府對程翔的家人提供協助等等，這些來自香港當局和民間的關懷，相信引起了中央的注意，而且是促使程翔獲得假釋的主要因素之一。 </p>
	<p>如果事態不再橫生枝節，程翔案應告一段落。根據2006 年11 月新華社就北京高院對程翔上訴進行二審宣判時的報道： 「程翔在擔任新加坡《海峽時報》駐台灣記者期間，通過參加台灣歐亞基金會，與該會的薛某、戴某結識。自04 年5 月至05 年4 月間，程翔在明知該基金會係間諜組織、薛某和戴某係間諜組織代理人的情下，接受薛、戴布置的任務，以傳真、電子郵件等形式，將其從北京等地獲得的涉及國家秘密及情報的有關文字材料提供給薛某和戴某，並用化名獲取酬金港幣30 萬元。」這是內地就程翔案的官方紀錄。 </p>
	<p>就程翔被指涉及間諜案，許多認識他的人都無法理解和接受。事實上，大多數認識程翔的人，都認為以他對國家和民族的感情之濃，怎麼會是一名損害國家利益的間諜？不少人認為程翔不小心而誤墮法網，加上內地的法治不彰，一貫予人不足之感，因此「程翔間諜案」到底是怎麼一回事，相信在可見的將來，仍然會是撲朔迷離。 </p>
	<p>程翔返港後並未公開露面，只是發表一封書面謝函，感謝各方、各界的關心和幫助。程翔選擇休息、調養，是恰當的，經歷如此人生大磨難，他實在需要好好梳理，包括案件本身、外界如何體待和解讀此案等，程翔現階段毋須高調表態澄清，讓事態經過沉澱，遇有適當機會才來一番表白，應該是較佳選擇。 </p>
	<p>「國家機密」應與國際標準接軌儘管程翔案已告一段落，但內地「國家機密」界線模糊，記者採訪容易誤闖禁區踩地雷，無辜地誤墮法網的隱憂依然存在。這個問題不但沒有因為程翔獲得假釋而消失，反而因為中港兩地交往愈來愈多，記者北上採訪愈來愈密，最近幾年更有不少香港記者派駐內地，所以，新聞界對這個問題的擔憂揮之不去。 </p>
	<p>除記者外，到大陸從事學術交流、做研究工作，甚或做生意的人，經常會接觸到不少資料，哪些涉及國家機密，誰也說不準。 </p>
	<p>所有國家都有國家機密，都會盡量確保機密不外泄，以免危及國家安全，但是全球較先進國家就國家機密的定義和範圍，一般較為清晰，國民和外來人不用擔心無辜誤墮法網。 </p>
	<p>內地如能較科學、客觀地釐清保密的概念，而國家機密的準則，又能夠與國際標準看齊，將有助避免出現冤假錯案。對外交流接觸在一個清晰的平台上開展，記者安心工作，肯定有助於內地更健康開放和與國際接軌。當然，在內地工作、學術交流、開展研究和做生意等，都要尊重和遵守內地法律，這是必須的。程翔案之後，如果在這方面有實質進展，將是各方面付出了有形、無形代價之後，總算有所得.。</p>
	<p>明報A03&nbsp; |&nbsp; 要聞&nbsp; |&nbsp; 程翔回家了&nbsp; 2008-02-06</p>
	<p>程翔回家了 專家：間諜案假釋罕見 料向世界宣告北京「依法辦事」&nbsp; <br />&nbsp;<br />中國過往涉及國家安全或泄密的囚犯，提早出獄個案大多是以「保外就醫」為由，而依法成功申請「假釋」則極為罕見，內地法律專家坦言，因間諜罪涉及國家利益和國家安全，故內地司法機構極少准許間諜犯假釋，程翔可能是近期已知的第一人，這跟中國已躋身國際舞台，向世界宣告北京政府「依法辦事」、與國際接軌亦有關係。 </p>
	<p>中大亞太研究所中國法制研究 </p>
	<p>計劃研究員王友金（圖）指出，申請假釋的條件主要有三，包括已執行刑期一半以上、服刑期間表現良好並有悔改表現，以及不會危害社會，其中「對社會危害」考慮最嚴謹，故殺人、販毒、強姦、詐騙案囚犯，一般不獲假釋。 </p>
	<p>王友金：涉政治考慮他認為，程翔獲假釋的安排屬於「特殊」，當中涉及政治考慮。他解釋，以往的民運人士都是透過「保外就醫」方式提早出獄，要獲此安排，須證實身患重病而在獄內不能醫治，惟近年「保外就醫」被質疑太寬鬆，反之，中國法律其實有清楚寫明囚犯亦可申請假釋。 </p>
	<p>程翔被扣查起，至今已逾1000 日。王友金解釋，程翔成功獲假釋，顯示內地司法機構亦相信程翔不會再危害公安，加上中國政府近年加入世貿、舉辦奧運、簽訂《人權法》等，跟這次事件不無關係，因為這是「2008 年中國顯示其依法治國的良好表現」。 </p>
	<p>北京京鼎律師事務所主任張星水昨日表示，間諜罪因涉及國家利益和國家安全，在內地司法實踐中，極少讓間諜案囚犯假釋，在他印象中，程翔可能是第一人。 </p>
	<p>須定期報到不可發表不利中國言論王友金說，囚犯獲假釋後，在未滿的刑期內不可再犯罪，否則會即時入獄，並要定期向公安機關報到，亦不可發表不利中國的言論，例如在獄中所受到的不好待遇、反擊中國政府等。他認為程翔現在「言論最重要，最怕出來講錯說話，尤其與傳媒見面之時」。至於是否要每月定期向廣州公安報到，還是只向本港當局報到，則視乎兩地有否特別安排。 </p>
	<p>對於程翔能否返回新加坡復職，王友金說，中國刑法沒有規限獲假釋的人不能出國，加上新加坡不是中國地方，若當地公司願意聘用程翔，問題應不大，即使是評論國際新聞，包括評論中國，只要是客觀、中肯、全屬事實，刑法並沒有列明不可。即使程翔稍後出版「回憶錄」，只要是「講事實」，應不會犯罪，但王友金說，最好待兩年半後，即刑期完全屆滿才做。</p>
	<p>&nbsp;</p>
	<p>信報財經新聞&nbsp; P05&nbsp; |&nbsp; 政策政情&nbsp; 2008-02-06</p>
	<p>記協重申無辜繫獄&nbsp; <br />&nbsp;<br />　　新加坡《海峽時報》中國首席駐華特派員程翔終獲假釋，政界、多個新聞團體，以及程翔關注組均表示高興，並樂見他在春節前回港與家人團聚。香港記者協會重申，程翔無辜繫獄，對於他被囚禁了逾千天，感到遺憾。新加坡報業集團表示會在農曆新年後再與程翔聯絡，並歡迎他隨時復職。 </p>
	<p>　　香港記者協會主席范皓齊【圖】表示，對於程翔獲准假釋回港，感到十分高興，因為可以趕及與家人共度春節，但她重申記協的立場，認為程翔是無辜繫獄，並在服刑期間出現心律不正常，以及日漸消瘦，希望此等事件不會再發生。 </p>
	<p>　　民主黨涂謹申亦表示，程翔獲假釋在時間上已算是遲，但能夠趕及在華人重視的農曆新年前，仍然值得欣慰，相信有關安排與中央在奧運年要製造和諧氣氛有關。涂謹申又形容程翔案與「六四」事件一樣，雖然程翔獲釋，但顯示國家的法制和審判制度仍然需要思考和改革。 </p>
	<p>　　不過，與程翔稔熟的行政會議成員張炳良認為，程翔是不小心墮法網，但相信其對國家、民族的感情非常強烈，並覺得程翔是一位為國家、為民族做事的人，他對程翔獲得假釋同樣表示高興。張炳良又說，程翔回港受社會關注，希望大眾給與他多點平靜，與家人團聚。 </p>
	<p>　　此外，多位立法會議員、新加坡《海峽時報》、程翔關注組，以及新聞行政人員協會等均對程翔獲得假釋表示歡迎，新加坡報業集團高級執行副總裁馮元良更形容，這是農曆新年的一個大紅封包，他表示會在農曆新年後，再嘗試與程翔聯絡，並隨時歡迎他復職。 </p>
	<p>　　程翔關注組發言人許天福則稱，由於程翔已被監禁超過一千天，目前會先讓程翔休息，再決定下一步行動<br />&nbsp;</p>
	<p>蘋果日報 要聞&nbsp; 2008-02-06</p>
	<p>胞兄撰文記錄程翔心路歷程：　一則新聞令他高興起來&nbsp; </p>
	<p>【本報訊】程翔的鐵窗生涯昨日終於結束，其胞兄程曦昨在基督教網站《時代論壇》撰文，記錄程翔服刑的心路歷程。程曦在文中指出，程翔在獄中初期極度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