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no-Ca Express

review, DuGuangFebruary 8, 2008 5:03 pm

学习、宏扬“思之精神”
——2008119日在“《张思之先生庆贺文集》
首发式暨《律师文摘》年会”上的发言

                 

   

今天我很高兴能参加一个这么隆重的会议。我和张思之先生结识的时间不长,但他为维护公民权利所作的努力和表现出的精神却早有耳闻。江平先生在庆贺文集《耄耋历史仍少年》的代序言《发扬“思之精神”》里,把他的精神概括为三点:鞠躬尽瘁的服务精神,人文关怀的维权精神,宁折不弯的抗争精神。其中,我认为最值得我们学习、宣传、宏扬的是他的宁折不弯的抗争精神。1989年后,他的律师生涯可以说是屡战屡败、屡败屡战,虽败犹胜、虽败犹荣。他承接的有些案子明明知道面对的是专制的当局,没有获胜的希望,他却还是义无返顾地挺身而出。虽然诉讼失败了,但胜利者却不是专制的当局,而是他张思之。因为他通过为被告辩护,揭露了专制体制的黑暗和腐败,伸张了社会正义,维护了公民权利。

在面对强大对手的抗争中做到宁折不弯,不但要有建立在丰富学识基础上的胆略和勇气,而且还需要不怕牺牲的决心。他的这种精神,给我留下了不可磨灭的印象。

那是20066月,在《炎黄春秋》为庆贺创刊十周年而举行的集会上,我们正好同坐一桌,他就在我的斜对面。在会议进行中,他撕下聚会通知的信封,在背面的空白处写了几个字递给我:“杜老(这样称我是他的客气,实际上他比我大一岁):您看陈光诚案还能做点什么?张思之”他之所以这样提出问题,大概是因为我前几天刚在网上发表了《救救陈光诚》一文。于是我在旁边写道:“《救救陈光诚》送五个网站,有两个网站告诉我,中宣部通知,凡是有关陈光诚的文章一概不许采用。作为抗议,我正在写一篇以郑恩宠案为例谈维权运动的文章《方兴未艾的维权运动》。我认为:1、要把陈案放在整个维权运动中来考察;2、围绕陈案可以再作一些宣传。”他看了后又用文字告诉我:“郑恩宠昨天上午再次被扣押,而且又抄了家,拿走了电脑。下午放了人,当局提出了许多禁令。他严正表示要依法申诉,我已同意。陈光诚案,目前情况‘不明’(待判决),我意在法院判罪后,应集中地表达出意见,不知可行否?”我在旁边回以“同意”二字。过了一会儿,我又在那个信封的背面写了几个字:“如果有一天我因文章而引起诉讼(成为被告),你能作为我的律师吗?”他的回答很干脆:“责无旁贷,您可放心!!”看了这八个字和两个感叹号,我不觉心头一热,既宽慰,又感激,抬头见他正向我点头微笑,我也点头拱手,表示感谢。接着,只见他又拿起信封和笔,写下了使我感动非常的字句:“面对这样的现实,我何尝没有入狱的准备?应有这种思想准备,免得临时‘慌张’。”我反复地读着这三行字,深深地为他这种“视‘狱’如归”的凛然正气和冲天豪气所激动,心潮澎湃,眼睛也模糊了。我庆幸又遇到了一位可以肝胆相照、患难与共的同道。在民主革命的征程中,充满了变幻莫测的艰难险阻,多么需要同心同德的战友啊!从那一刻开始,我们结下了相知相惜的深情厚谊。他那种不怕牺牲、宁折不弯的抗争精神,也深深地镌刻在我的记忆中。

在目前的维权运动中,提倡学习、宏扬“思之精神”显得十分必要,也十分迫切。同风起云涌的维权运动的需要比起来,目前积极参加这个运动的律师就太少了。前不久我在网上读到郭飞熊会见记者的谈话,他把太石村和汕尾村作了对比:一个有律师介入,比较有组织,没有受到什么损失;另一个没有律师参加,则有死有伤。这就说明,律师这个懂法律的知识分子群体的参与,对于维权运动的健康发展是多么重要。希望律师界能广泛宣传“思之精神”,推动、团结更多的律师朋友投入维权运动,帮助那些因专制势力的威慑而不敢涉足于维权运动的律师,使他们站立起来,承担应有的社会责任。在加强律师界自身的团结的同时,还要加强与非律师界的团结,通过各种渠道,促使社会各界都来关切、支持维权运动。我特别注意大学校园的动向。在中国民主革命的历史上,青年学生一向是群众民主运动的主力,但自从1989年之后,校园就沉寂了。目前,在大学校园里已经有一些关心国家民主前途的学生,但为数不多。我们应当共同努力,采取多种多样的方式,包括宣传张思之的“鞠躬尽瘁的服务精神”、“人文主义的维权精神”和“宁折不弯的抗争精神”,使更多的青年学生走出拜金主义的迷雾,关心、支持包括维权运动在内的民主运动。在六十年前的解放战争时期,全国大学和中学校园里普遍传唱两首歌曲,一首是《团结就是力量》,另一首是《茶馆小调》。我认为,这两首当年最流行的校园之歌,在当前仍然有它的现实意义,希望它在今天仍然能够成为学生们喜爱的校园之歌。在不久前的“博客中国”开办五周年的联欢晚会上,我唱了《茶馆小调》,今天我想在这里唱一次《团结就是力量》,希望大家能够同意。“团结就是力量,团结就是力量,这力量是铁,这力量是钢,比铁还硬,比钢还强,朝着法西斯蒂开火,让一切不民主的制度死亡!向着太阳、向着自由、向着新中国,发出万丈光芒!”

(根据当时发言整理,略有增删)

review, DuGuang 5:02 pm

从人权保障看宪法的两面性
——2008118日下午在“刑事诉讼
被害人权益保障学术研讨会”上的发言

                         

 

接到通知的时候,我曾经很犹豫:我对于法律缺乏研究,恐怕不适合于参加这样的会。但考虑到两点,最后还是决定参加这个会。一是今天到会的大概都是积极参与维权运动的积极分子。对那些运用法律知识来为受害者仗义执言、伸张正义的律师们,我向来深怀尊敬之情。他们既是在维权运动中身先士卒、冲锋陷阵的先锋,也是出谋划策、把维权运动引上理性、非暴力轨道的军师。我很愿意借这个机会,向他们表示诚挚的敬意。决定我参加会议的另一个因素,是我在同辈的朋友中,能够有共同语言、可以畅所欲言的不是很多,所以,很希望能够在参加会议的过程中,结交一些中青年的朋友。来到这个会上,发现与会的不但有法律界的朋友,还有许多新闻界的青年朋友,这使我感到分外高兴。

刚才听了汪海洋先生的案情介绍,真是惨无人道,天理不容,我对年方五岁的被害者深表同情。由于我不懂《刑事诉讼法》,不能从法理上对案件进行分析,今天只是从宏观上就人权保障问题谈一点看法,而且只从一个角度——人权保障和宪法的关系来谈。

人们谈到人权保障,很自然就联想到宪法。宪法已经明确地规定了公民的各项权利,它是我们争取公民权利的重要依据。这当然不错。但是,这只是问题的一个方面。另一方面,也应该看到,这十多年来,毛派(通常被称为左派,名不副实,应正名为毛派,因为他们的基本目标是使中国倒退到毛泽东时代)攻击改革,一个最重要的武器就是宪法,什么“违反无产阶级专政”啦,“背离社会主义道路”啦,“违背马克思列宁主义”啦,总之是“反对宪法”,因为这些原则都是已经写入宪法的。所以,我们这些主张改革、主张民主自由的人可以把宪法当武器,那些反对改革、反对民主自由、维护专制体制的人也可以把宪法当武器。这就表明,宪法既有民主性的一面,也有专制性的一面。《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一部具有两面性的宪法。

我们先来看看它的民主性的一面。

我国最早的宪法,是光绪34年(1908年)颁布的《宪法大纲》。那里就已经规定了臣民的权利和义务:“臣民于法律范围以内,所有言论、著作、出版及集会、结社等事,均准其自由。”“臣民非按照法律所定,不加以逮捕、监禁、处罚。”“臣民之财产及居住,无故不加侵扰。”还注明“其细目当于宪法起草时酌定”。承认“臣民”的自由权利,是我国自西学东渐以来的重要政治思想成果。1912311日公布的《中华民国临时约法》,更具体地提出12条人民享有之自由权,迄今为止的所有宪法里关于人民自由权利的规定,那时就已经有了。这个事实说明,包括人民自由权利在内的宪法传统,在我国已有整整一百年的历史。一百年来的十几部宪法,包括经过多次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都在条文里规定了人民享有各种自由权利。但是,在人们的实际生活中,这些权利却都没有得到切实的遵守。近几年来,每年数以万计的群发性事件,京城和省城的上访人员络绎不绝,都在向我们倾诉着公民权利遭到践踏的违背宪法的事例。为什么呢?

最根本的原因是国家制度并没有改变,都还是专制制度国家,光绪34年的《宪法大纲》就规定“君上神圣尊严,不可侵犯”。中华民国成立后的宪法虽然都在第一条宣布“中华民国永远为统一民主国”或“中华民国为三民主义共和国”,实际上实行的却仍然是专制独裁的制度。1954年制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以《苏联宪法》为榜样,在宪法的正文前写了几段序言。后来虽然几经修改,但它的基本精神却始终未变,那就是通过叙述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取得革命胜利,并建立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以此证明共产党一党专政的合理性和合法性。与此相适应,把旨在巩固专制制度的意识形态也写进序言,如1954年宪法的“过渡时期总路线”、1975年宪法和1978年宪法的“无产阶级专政下的继续革命”,1982年宪法的“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具体的表述是:“中国各族人民将继续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在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指引下,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后来的几次修改,只是在毛泽东思想后加上“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一类东西)。

现行宪法序言里关于一党专政合法性和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叙述,完全是为巩固专制制度服务的,充分体现了宪法的专制性。特别需要指出的是,现行宪法的两面性,即民主性和专制性,始终是不平衡地存在着的,长期以来,都是专制性压倒了民主性。也就是说,一党专政的专制体制和四项基本原则,压倒了公民的自由民主权利。因此,要使宪法条文里的公民自由权利成为现实,就必须改革专制主义制度,首先要废除现有的宪法序言。1913年的《天坛宪法草案》和1923年的《中华民国宪法》,序言就很简单:“中华民国宪法会议,为发扬国光,巩固国圉,增进社会之福利,拥护人道之尊严,制兹宪法,宣布全国,永矢咸尊,垂之无极。”短短四十几个字就把制宪的宗旨讲清楚了。现行的宪法序言不废不改,人民的自由权利就得不到保障,宪政民主更无从谈起。

    总之,要真正保障人民的自由民主权利,就必须认清现行宪法的两面性,废除或彻底修改宪法序言,同时适当修订宪法条文,剔除其中维护专制制度的内容,使之成为一部只有民主性而没有专制性的宪法。这应当成为现阶段维权运动的重要任务,也是政治体制改革的不可缺少的内容,从抛弃对宪法的迷信这个意义上说,它还同启蒙运动有关。所以,它是现阶段民主革命必须面对的一个重要课题,希望我们大家都能够认真对待。

review, DuGuang 5:00 pm

推进启蒙运动,发育公民社会
——2008112日在“2007年度十大网络公民”
颁奖大典暨《网络公民》高层论坛上的讲话
               

            

    今天会议的主题是网络公民,这是一个很有意义的组合概念。怎样通过网络来培养公民意识,发育公民社会,确实是一个很值得探讨的问题。什么是公民社会?是不是可以这样说,它是一个由合格公民组成的社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但具有公民的法定资格,不一定就是合格的公民。那么,怎么样才算是合格的公民呢?我想至少应该具备这两条:一、知道自己的权利,并能够行使它,捍卫它;懂得自己的义务,并能够遵守它,履行它。二、能够站起来生活,而不是低头躬腰,更不是跪着生活。按照这两条标准来衡量,当前我国合格的公民恐怕不会很多。所以,要发育公民社会,就有一个把不合格的公民提高成为合格公民的问题。为了达到这个目的,很有必要进行一场新的启蒙运动,也就是新的思想解放运动,把公民从弯腰下跪地生活的精神奴役里解放出来,摆脱奴隶主义;同时,使广大公民敢于行使和捍卫自己的权利,善于遵守和履行自己的义务,摆脱蒙昧主义。网络则可以为启蒙运动提供无限广阔的平台。

什么叫启蒙?启蒙就是启迪蒙昧,改变蒙昧状态。专制制度是一个“使人不成其为人”的制度,长期生活在专制制度下的人,人性、理性不时被践踏,取而代之的是奴性、兽性。被笼罩在蒙昧主义、奴隶主义阴影里的人,既不能自由地行使、捍卫自己的权利,不会遵守、履行自己的义务,也不能独立地申述自己的主张,只能生活在唯权唯上的奴隶状态里。这种状态,既有两千多年封建专制主义遗存的毒害,也有苏联新专制主义的影响,而更为明显的,便是把这两者结合起来、通过五十多年的政治运动和思想教育而形成的具有“中国特色”的蒙昧主义和奴隶主义。因此,新启蒙运动的任务,就是要祛蔽启蒙,祛“奴性兽性”之蔽,启“中国特色”之蒙。这是一个非常艰巨的任务,它面对的是一个强有力的庞然大物——一党专政的专制制度。专制制度有制度层面的东西,也有意识形态层面的东西。启蒙运动主要是解决意识形态层面的问题。只要大家的思想认识提高了,从官员到民众,都能够站起来生活,独立地思考自己和社会的命运,懂得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并且切实地去行使它、履行它,那么,制度层面的问题,也就迎刃而解了。

要解决意识形态层面的问题,除了吸取现代人类社会的文明成果和我国几千年的优秀文化遗产外,特别需要做两件事:第一件,回顾、总结五十多年来的历史过程,从其中发现、领悟有用的教训;第二件,清理一党专政的专制主义给我们打造的思想镣铐,与它们彻底决裂。而要做好这两件事,又应当遵循两条原则:一是揭示真相,二是探求真理。坚持“两真”原则,是新启蒙运动获得成功的不可缺少的前提,也是培育公民社会的非常重要的条件。

章诒和曾经多次谈到,解决中国的问题必须突破四大禁区:反右,大饥荒,文革,六四。所谓突破,无非就是揭露真相,发现真理。今年是反右五十周年,虽然舆论导向告诫大家,对反右运动要“淡化”,但海内外还是出版了一些有关的书籍,发表了一些纪念文章;有些当年的蒙难者还与国外的专题研讨会相呼应,举行了纪念集会。这就表明,反右的禁区开始有所突破,而其他三个禁区却至今没有松动。这四个禁区涉及的内容非常广泛,例如毛泽东的千秋功罪、共产党的历史责任,对“三大改造”的评价,中国社会的性质以及制度形态的特征,等等。也牵涉到某些理论的是非。如: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和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理论,究竟是马克思主义的发展,还是诱使知识分子上钩的诱饵;所谓的四项基本原则,是保持社会发展的支柱,还是巩固专制制度的法宝?现行宪法是保障人民权利的根本大法,还是确立一党专政合法性的法律依据?如此等等,都同四个禁区有关,都存在着揭示真相和探求真理的问题,也都需要通过启蒙运动,解放思想,才能了解真相,认识真理,跳出蒙昧主义和奴隶主义的泥淖。

总之,要建设公民社会,培育合格的公民,就需要有一场广泛、深刻、群众性的启蒙运动,通过揭露历史真相,探求科学真理,把名义上的公民,从蒙昧主义的囚笼和奴隶主义的枷锁中解放出来,成为具有独立精神和自由民主意识的、名副其实的公民。不经过这样一个精神上脱胎换骨的洗礼,就谈不上合格的公民和公民社会。而要实现这个目标,除了充分依靠网络这个平台外,当前最迫切的任务是争取开放报禁,开放档案。这是显而易见的,我就不多说了。

review, DuGuangOctober 20, 2007 12:41 am

  近来有两篇作品在民间和网上流传,引起人们的广泛注意。一篇是中国社会科学院哲学研究所研究员张博树的《中国宪政改革:背景、目标、实施步骤与约束条件》及两个附件。这份“中国宪政改革可行性研究报告”的主报告有五六万字,两个附件分别介绍俄罗斯、东欧和台湾的民主转型的经验教训,分别有六七万字、三四万字,这就已经是一部沉甸甸的专著了,此外还有十个分报告和一篇附件尚待完成发表,那将会是一部关于中国宪政改革的鸿篇巨著。另外一篇是由170人(绝大部分是离退休干部)联署的致胡锦涛总书记并中央政治局各位委员、十七大各位代表的公开信,全文约三万余字。

   自去年俞可平发表《民主是个好东西》后,网络和报刊上就民主问题展开了颇为热烈的讨论。进入2007年后,《炎黄春秋》第2期刊登了谢韬的文章《民主社会主义模式与中国前途》,指出:马克思主义的正统是民主社会主义,坚持马克思主义就要坚持民主社会主义。接着,2月15日,出现了声势浩大的有3274人联署的致全国人大并报党中央的公开信,强烈呼吁人大做出决议,坚决纠正将国有企业私有化的行为。谢韬的文章,引起了民间和理论界的巨大反响,几个月来,赞赏和讨伐之声不绝于耳。赞赏者和讨伐者壁垒分明,甚至出现短兵相接的局面。张博树的研究报告和170人的公开信虽然没有正面交锋,但实际上也是两种对中国发展路径的不同观点的对立,因此也引起了人们的广泛注意和关切。理论讨论的渐趋活跃,是值得高兴的。

   2007年的这个现象不是偶然地、突然地出现的,它一方面是前几年甚至是十八年来人们反思探讨的必然结果,同时也是政治改革缺位和经济改革歧途化所激起的理论反弹。这几年来,探讨中国社会前途的民间舆论不断发展,与官方媒体因随舆论导向的指挥棒而表现的千人一面的情况相反,民间舆论却呈现出多种多样、多姿多彩的局面,各种不同观点争相展露。与热中于追逐财富而对社会发展漠不关心的人相比,这些民间舆论的参与者——从毛派到自由派,都是关切民族命运的爱国者,无论他们的观点如何,爱国精神总是值得肯定的。

   近几年理论探讨的日益活跃,是有它的社会背景的。权贵和奸商相互勾结,残酷地掠夺人民财富,普通老百姓的自由权利遭到践踏,贫富两极分化,贵贱等级森严。这种社会现象,使得所有关切国家命运的人士,加深了对历史与现实的思考,并通过各种民间渠道,包括互联网,表达自己的见解。九十年代后半期的几份万言书,曾经反映出毛派人士对改革状况的忧虑和不满。进入新世纪后,由于社会不公的进一步扩展,更加大了这种忧虑和不满。今年9月的170人的公开信,正是他们的忧虑和不满的集中表现。需要指出,从九十年代的万言书到170人的公开信,他们一以贯之地坚持斯大林主义的指导思想,把一切违反斯大林主义的思想言论斥之为“资产阶级自由化”、“资产阶级思想大泛滥”,认为改革实际上是“资本主义复辟”,主张恢复到毛泽东时代,这自然是不可取的。向毛式社会主义倒退是没有出路的。对照这些毛派言论,谢韬、张博树等人的观点表现了一种前进的取向,尽管他们的见解各不相同,路径选择也大异其趣,但有着共同的主题词,那就是民主、自由、宪政。现阶段的中国,只有向着民主、自由、宪政的方向发展,才能解决贫富贵贱两极分化、社会极度不公等问题,中华民族才有光明的前途。

   但无论是毛派的公开信,还是谢韬、张博树的文章报告,他们都对执政当局寄以希望。这是他们之间的最大的共同点。这是可以理解的。因为执政当局是选择社会发展路径的决定性因素,各种民间力量都希望执政当局采纳自己的见解,自在情理之中。面对纷纭复杂的种种建言,执政当局究应作出何种选择?成为人们普遍关心的问题。 一方面,他们坚持改革开放,坚持解放思想,承认民主政治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就这个层面而言,他们应当更多地考虑谢、张等人的民主主义主张。但另一方面,他们毕竟是在毛泽东时代培养起来的,思想上充满了斯大林主义的偏见,理论上则为斯大林主义的惯性所左右。这就是说,在他们的思想上,既有民主主义的一面,期望着建立民主的中国,又因与毛派有着同一渊源,而局限于毛式社会主义、实为专制主义的一面。所以,尽管他们志在复兴中华,建设民主的社会主义社会,却不能不深受斯大林主义的束缚:在中国社会发展路径的选择上,摆脱不了毛式社会主义的老思路、老框架,迈不开步子;同时,也无法应对毛派人士的责难。这个困境不但难倒了执政当局,也使体制内的改革派理论家陷入尴尬的境地。他们既难以苟同毛派的理论,又不能超越舆论导向所容许的范围来进行答辩,于是便只好噤声不语。在这种情况下,民间的民主主义舆论就显得更加可贵。

   对于处在专制主义和民主主义夹缝里的执政当局来说,究竟应该坚持斯大林主义,回到毛泽东的道路上,还是抛弃毛式专制主义的理论思想,转向彻底的民主主义?要破解这个难题,其实并不复杂,执政党是坚持社会主义的道路的,而要真正做到坚持社会主义,就必须首先完成民主革命。只有经过民主、自由、宪政的民主主义,才能实现社会主义。但是,不论是对于执政当局,还是普通老百姓,要在思想上、理论上实现这个转变,都是十分困难的。它需要一个探讨思考的过程、自我教育的过程,一个群众性的启蒙运动。而这个启蒙运动的开展,又要求言论和新闻出版的自由。只有言论和新闻出版有了充分的自由,才能为社会发展路径的研究、探讨和辩论,提供广阔的舞台,才能为思想的活跃和理论的繁荣创造更好的条件,提供更多的机会;只有全社会的思想活跃和理论繁荣,才能为执政当局提供更广泛的选择自由和更宽阔的选择余地。新闻出版自由——理论繁荣——正确的路径选择,这是一条合乎情理的发展逻辑。在新闻出版自由的条件下,不论是毛派人士,还是民主主义者,都有足够的机会阐述自己的观点。经过充分的争论驳难,真理就会愈辩愈明;在异彩纷呈的各种社会思潮中,披沙沥金将不是难事,执政当局可以从容研究,选择最佳的社会发展路径。

   各种不同的理论思想在2007年更加活跃,这当然是好事。这个现象出现在中共十七大即将召开之际,客观上反映了人们对执政党的不同期待。当然,希望十七大作出某些重大的政策转变是不现实的;但我们可以期望,十七大至少可以为转变提供可能性和一些基本条件。2007年的理论活跃,预示着即将到来的理论繁荣。面对张博树的研究报告和170人的公开信,我们有理由乐观地展望未来。

2007年10月2日

五柳村2007年10月5日收到

review, DuGuangJune 21, 2007 6:14 am

和 谐 社 会 与 政 治 民 主 化

——对中共十七大的展望和期待

杜  光

   举世瞩目的中共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即将召开,广大人民群众期盼着这次代表大会能进一步确立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的指导思想,在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同时,推进政治体制、文化体制和社会体制的改革,把中国社会引进一个全面发展的新阶段。

   人们怀着如此殷切的意愿来展望十七大,是完全可以理解的。2003年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统筹兼顾、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2004年的四中全会又提出构建和谐社会。经过理论界、新闻界这几年的讨论宣传,这两个具有高度实践意义的理论原则,可以说是已经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十七大无疑将会正式把它们写入党章,使之成为指导全党的思想和行动的指针。

   但是,理论与实践的脱节却使广大群众很难乐观起来。十多年来,善良的人们一次又一次地满怀希冀,瞻望前景,却往往是以失望告终。这几年里,中央政府为贯彻统筹兼顾、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落实构建和谐社会的指导思想,作了许多努力,但“政令不出中南海”,社会的实际情况却是充满着不和谐的戾气:冤假错案与日俱增,反压迫反剥夺的群众维权运动层出不穷;受尽凌辱的弱势群体求告无门,上访上书则屡遭拦截拘捕,甚至遭到殴打判刑;很多官吏漠视法纪,惟利是图,盘剥勒索,草菅人命;有的权力部门官商勾结,巧取豪夺,谋取暴利,残民以逞;有的执法机关充当黑恶势力的保护伞,利用法律武器去镇压无辜群众。在如此众多的不和谐因素弥漫于整个社会的情况下,人们怎么能对构建和谐社会抱有乐观的期待呢?

   十多年来,人们听够了冠冕堂皇的宣传和承诺,却很少得到名实相符的实惠。希望十七大的召开,能够开始改变这种理论与实践脱节的状况。一个实际行动,胜过一打纲领。要落实构建和谐社会的方针,应当从消除这些不和谐因素的实际行动入手。首先要平反冤假错案,赔偿受害者的损失,严惩制造冤假错案的贪官污吏。最近媒体揭露山西砖窑黑幕,引起了中央和地方有关部门的重视,正在深入查处。这一事件的正确处理,当然会受到群众的拥护。但各地的悲惨事件太多了,为了真正创造和谐的社会气氛,从中央到地方,都应该选择具有典型意义的大案要案,认真复查,严肃处理。有些冤假错案,如上海的郑恩宠案、山东的陈光诚案、广东的《南方都市报》案等,事情本身并不复杂,老百姓早有定论,可以说是洞若观火,昭如日月。只要真正做到实事求是、以人为本,用不了几天就可以解决问题,而对社会的和谐稳定,却有着不可估量的积极意义。固然,由于十七大的召开已经日益临近,要求在十七大以前都解决这些典型案件是困难的。但只要有一个良好的开端,就会增强人们对党和政府的信任和期待,就可以为十七大营造一个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和谐气氛,也为十七大以后平反一切冤假错案、构建和谐社会提供一个顺畅的渠道。

   但是,平反冤假错案只是一个治标的办法。要构建和谐社会,还必须铲除产生冤假错案、破坏社会和谐的制度性根源。

   长期以来,由于我们坚持一党专政的专制体制,政治权力得不到有效的制约与监督,以至所有掌握一定权力的部门和人员,都可以利用手中的权力来为非作歹,谋取私利。近几年来每年数以万计的群发性事件,基本上都是这些贪官污吏逼出来的。他们或是勾结奸商,贪污受贿,为奸商盘剥老百姓效劳;或是巧立名目,敲诈勒索,直接掠夺人民财富。当受害百姓群起抗争时,他们便和执法部门勾结起来,拘捕维权的公民,对他们滥施酷刑,甚至捏造各种各样的罪名,把他们判刑入狱。至于挥霍公款,大吃大喝,骄奢淫逸,大盖豪华的办公室和楼堂馆所,更是屡见不鲜。这些官场景观,正是“绝对的权力绝对地导致腐败”的最好写照。不根除产生这种现象的根源,要想构建和谐社会就只能停留在文件上、口头上,成为欺骗老百姓的政治口号。

   要消除导致社会不和谐的腐败现象,治本的办法是改革政治体制,实现政治民主化。温家宝总理今年3月16日上午在记者会上说:“民主、法制、自由、人权、平等、博爱,这不是资本主义所特有的。这是整个世界在漫长的历史过程中共同形成的文明成果,也是人类共同追求的价值观。”他还指出,要“保证人民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权利;就是要创造一种条件,让人民监督和批评政府。”胡锦涛总书记最近也在不同场合一再强调“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因此,人们有理由期待十七大在建设民主政治方面能有所体现,有所前进。但是,由于许多当政者对民主的恐惧,由于专制体制的惯性,我们不能对政治民主化抱有太大的希望。当然也不能说没有希望。譬如,从中央委员到政治局委员以至常委,实行差额选举,让有选举权者行使民主选择的权利,这还是有可能的。十三大选举中央委员时实行差额选举,把最不得人心党心的邓力群差掉了。虽然这只是十分有限的民主,却也充分显示了它的政治威力。但这样一来,就使专制极权的统治势力知所警惕,十四大到十六大都不敢再实行差额选举了。十七大如能实行差额选举,就有可能使十七届领导机构更加健康,更加有力。这不但意味着党内民主迈出了重要的一步,也为政治民主化提供了一个良好的契机。希望十七大之后能够继续前进。

   但是,就铲除不和谐的制度性根源、逐步实现构建和谐社会的目标来说,目前最主要的还是加强民主监督。也就是温家宝说的“要创造一种条件,让人民批评和监督政府”。要创造什么样的条件,才能使人民群众最有效地“监督和批评政府”呢?最好的办法,无过于开放舆论,实现新闻自由。当然,人民群众直接地监督和批评政府是必要的,但是,单个的公民个人所知有限,一般不容易提出全面而准确的材料来进行监督和批评。如果他能向媒体记者提供线索,在记者进行多方调查后再在报刊上披露,就可以更好地发挥作用。所以,推进舆论监督,应该成为构建和谐社会的首选目标,成为改革政治体制的必要前提。

   由此可见,为了迎接以构建和谐社会为主旨的十七大,营造和谐的氛围,就应当放宽舆论的自由度,加强舆论监督的力度。然而,有关部门却反其道而行之。据网上披露,今年年初在广电总局召开的新闻通气会上,除点名批评八本“闯红灯”的出版物外,中宣部副部长李东生和出版总署副署长邬书林还秉承中宣部长刘云山的指示,下达了二十来条禁令,如:严格控制重大历史事件和历史人物的宣传报道;不能肯定私有制;反右题材要淡化;不许借否定文革来否定毛泽东;防止借维权名义暴露司法内幕;防止借舆论监督名义暴露黑幕;不要挑起社会矛盾;不要赞赏西方政治制度;不得擅自批评他国内政;对于南京大屠杀、七七事变的纪念性报道,要坚持宣传服务现实的原则;不要评论、猜测、质疑国家重大工程;不要渲染高端人群的贵族生活方式;不要渲染性犯罪;要正面宣传反腐败典型,不要渲染“包二奶”等庸俗的生活方式;不得擅自引进外国卡通片;不要渲染苏东解体;不要宣传大学独立,否定教育体制改革。如此等等,几乎封杀了一切有新闻价值、有监督必要的题材,而他们居然还自称是“要营造迎接十七大的氛围”。难道这样一手遮尽天下人的耳目就能创造出和谐稳定的氛围吗?恰恰相反,他们压制媒体的监督,堵塞来自民间的声音,只能造成更大的不和谐不稳定,给十七大抹黑。这种掩耳盗铃的拙劣伎俩,只能证明这些文化专制主义者的愚蠢和蛮横。明智的执政当局应该迅速扭转这种局面,不要使迎接十七大的2007年成为文化专制年。前几个月据说中央领导人对查禁八本书进行了严厉批评,在民间产生了良好的反响;明令放宽国外媒体在北京奥运会前的采访自由,也获得了中外记者的称赞。建议党中央在十七大前继续采取一些放开舆论、加强媒体监督的政策措施,并且把舆论的民主监督,列为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构件,写入十七大的决策文献,使它在未来的政治体制改革和民主化的进程里,发挥更大的作用。

   展望十七大,除了在决议里写入构建和谐社会、加强政治民主等内容,以及实行差额选举这样一些令人欣慰的可能前景外,十七届的中央领导机构也将出现值得注意的变化。从十四届到十六届,中共中央和各省市的领导人基本上都是生于建国之前,在毛泽东思想哺育下成长起来的,受斯大林主义的影响很深。十七届中央和省市领导人的构成则大不相同,除了少数前一类型的人继续留任外,主要由这样三部分人构成:一类是在文化大革命中因表现积极而入党的,一般说来,他们是文化大革命的受益者;另一类是七十年代末恢复高考后上了大学,在胡赵当政的相对自由民主的环境里成长起来的;第三类是第一代老革命家的子女。在这.种复杂的领导结构里,由于存在着不同的思想背景,甚至可能还有不同的目标追求,难免会使领导集体成为有诸多矛盾的统一体,因此,在领导工作中,将有可能出现较多的争论和协调,使决策更加民主、更加完善、更加成熟,从而打破毛泽东以来极权独裁的专制传统。这个发展趋势必将在十八届的领导结构中得到进一步的扩大,并且为政治体制改革和政治民主化铺平道路。这个前景会不会成为事实?它是不是有可能给中国带来新的希望和转机?我们不妨拭目以待。

   2007年6月20日
   五柳村2007年6月21日收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