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 谐 社 会 与 政 治 民 主 化
——对中共十七大的展望和期待
杜 光
举世瞩目的中共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即将召开,广大人民群众期盼着这次代表大会能进一步确立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的指导思想,在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同时,推进政治体制、文化体制和社会体制的改革,把中国社会引进一个全面发展的新阶段。
人们怀着如此殷切的意愿来展望十七大,是完全可以理解的。2003年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统筹兼顾、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2004年的四中全会又提出构建和谐社会。经过理论界、新闻界这几年的讨论宣传,这两个具有高度实践意义的理论原则,可以说是已经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十七大无疑将会正式把它们写入党章,使之成为指导全党的思想和行动的指针。
但是,理论与实践的脱节却使广大群众很难乐观起来。十多年来,善良的人们一次又一次地满怀希冀,瞻望前景,却往往是以失望告终。这几年里,中央政府为贯彻统筹兼顾、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落实构建和谐社会的指导思想,作了许多努力,但“政令不出中南海”,社会的实际情况却是充满着不和谐的戾气:冤假错案与日俱增,反压迫反剥夺的群众维权运动层出不穷;受尽凌辱的弱势群体求告无门,上访上书则屡遭拦截拘捕,甚至遭到殴打判刑;很多官吏漠视法纪,惟利是图,盘剥勒索,草菅人命;有的权力部门官商勾结,巧取豪夺,谋取暴利,残民以逞;有的执法机关充当黑恶势力的保护伞,利用法律武器去镇压无辜群众。在如此众多的不和谐因素弥漫于整个社会的情况下,人们怎么能对构建和谐社会抱有乐观的期待呢?
十多年来,人们听够了冠冕堂皇的宣传和承诺,却很少得到名实相符的实惠。希望十七大的召开,能够开始改变这种理论与实践脱节的状况。一个实际行动,胜过一打纲领。要落实构建和谐社会的方针,应当从消除这些不和谐因素的实际行动入手。首先要平反冤假错案,赔偿受害者的损失,严惩制造冤假错案的贪官污吏。最近媒体揭露山西砖窑黑幕,引起了中央和地方有关部门的重视,正在深入查处。这一事件的正确处理,当然会受到群众的拥护。但各地的悲惨事件太多了,为了真正创造和谐的社会气氛,从中央到地方,都应该选择具有典型意义的大案要案,认真复查,严肃处理。有些冤假错案,如上海的郑恩宠案、山东的陈光诚案、广东的《南方都市报》案等,事情本身并不复杂,老百姓早有定论,可以说是洞若观火,昭如日月。只要真正做到实事求是、以人为本,用不了几天就可以解决问题,而对社会的和谐稳定,却有着不可估量的积极意义。固然,由于十七大的召开已经日益临近,要求在十七大以前都解决这些典型案件是困难的。但只要有一个良好的开端,就会增强人们对党和政府的信任和期待,就可以为十七大营造一个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和谐气氛,也为十七大以后平反一切冤假错案、构建和谐社会提供一个顺畅的渠道。
但是,平反冤假错案只是一个治标的办法。要构建和谐社会,还必须铲除产生冤假错案、破坏社会和谐的制度性根源。
长期以来,由于我们坚持一党专政的专制体制,政治权力得不到有效的制约与监督,以至所有掌握一定权力的部门和人员,都可以利用手中的权力来为非作歹,谋取私利。近几年来每年数以万计的群发性事件,基本上都是这些贪官污吏逼出来的。他们或是勾结奸商,贪污受贿,为奸商盘剥老百姓效劳;或是巧立名目,敲诈勒索,直接掠夺人民财富。当受害百姓群起抗争时,他们便和执法部门勾结起来,拘捕维权的公民,对他们滥施酷刑,甚至捏造各种各样的罪名,把他们判刑入狱。至于挥霍公款,大吃大喝,骄奢淫逸,大盖豪华的办公室和楼堂馆所,更是屡见不鲜。这些官场景观,正是“绝对的权力绝对地导致腐败”的最好写照。不根除产生这种现象的根源,要想构建和谐社会就只能停留在文件上、口头上,成为欺骗老百姓的政治口号。
要消除导致社会不和谐的腐败现象,治本的办法是改革政治体制,实现政治民主化。温家宝总理今年3月16日上午在记者会上说:“民主、法制、自由、人权、平等、博爱,这不是资本主义所特有的。这是整个世界在漫长的历史过程中共同形成的文明成果,也是人类共同追求的价值观。”他还指出,要“保证人民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权利;就是要创造一种条件,让人民监督和批评政府。”胡锦涛总书记最近也在不同场合一再强调“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因此,人们有理由期待十七大在建设民主政治方面能有所体现,有所前进。但是,由于许多当政者对民主的恐惧,由于专制体制的惯性,我们不能对政治民主化抱有太大的希望。当然也不能说没有希望。譬如,从中央委员到政治局委员以至常委,实行差额选举,让有选举权者行使民主选择的权利,这还是有可能的。十三大选举中央委员时实行差额选举,把最不得人心党心的邓力群差掉了。虽然这只是十分有限的民主,却也充分显示了它的政治威力。但这样一来,就使专制极权的统治势力知所警惕,十四大到十六大都不敢再实行差额选举了。十七大如能实行差额选举,就有可能使十七届领导机构更加健康,更加有力。这不但意味着党内民主迈出了重要的一步,也为政治民主化提供了一个良好的契机。希望十七大之后能够继续前进。
但是,就铲除不和谐的制度性根源、逐步实现构建和谐社会的目标来说,目前最主要的还是加强民主监督。也就是温家宝说的“要创造一种条件,让人民批评和监督政府”。要创造什么样的条件,才能使人民群众最有效地“监督和批评政府”呢?最好的办法,无过于开放舆论,实现新闻自由。当然,人民群众直接地监督和批评政府是必要的,但是,单个的公民个人所知有限,一般不容易提出全面而准确的材料来进行监督和批评。如果他能向媒体记者提供线索,在记者进行多方调查后再在报刊上披露,就可以更好地发挥作用。所以,推进舆论监督,应该成为构建和谐社会的首选目标,成为改革政治体制的必要前提。
由此可见,为了迎接以构建和谐社会为主旨的十七大,营造和谐的氛围,就应当放宽舆论的自由度,加强舆论监督的力度。然而,有关部门却反其道而行之。据网上披露,今年年初在广电总局召开的新闻通气会上,除点名批评八本“闯红灯”的出版物外,中宣部副部长李东生和出版总署副署长邬书林还秉承中宣部长刘云山的指示,下达了二十来条禁令,如:严格控制重大历史事件和历史人物的宣传报道;不能肯定私有制;反右题材要淡化;不许借否定文革来否定毛泽东;防止借维权名义暴露司法内幕;防止借舆论监督名义暴露黑幕;不要挑起社会矛盾;不要赞赏西方政治制度;不得擅自批评他国内政;对于南京大屠杀、七七事变的纪念性报道,要坚持宣传服务现实的原则;不要评论、猜测、质疑国家重大工程;不要渲染高端人群的贵族生活方式;不要渲染性犯罪;要正面宣传反腐败典型,不要渲染“包二奶”等庸俗的生活方式;不得擅自引进外国卡通片;不要渲染苏东解体;不要宣传大学独立,否定教育体制改革。如此等等,几乎封杀了一切有新闻价值、有监督必要的题材,而他们居然还自称是“要营造迎接十七大的氛围”。难道这样一手遮尽天下人的耳目就能创造出和谐稳定的氛围吗?恰恰相反,他们压制媒体的监督,堵塞来自民间的声音,只能造成更大的不和谐不稳定,给十七大抹黑。这种掩耳盗铃的拙劣伎俩,只能证明这些文化专制主义者的愚蠢和蛮横。明智的执政当局应该迅速扭转这种局面,不要使迎接十七大的2007年成为文化专制年。前几个月据说中央领导人对查禁八本书进行了严厉批评,在民间产生了良好的反响;明令放宽国外媒体在北京奥运会前的采访自由,也获得了中外记者的称赞。建议党中央在十七大前继续采取一些放开舆论、加强媒体监督的政策措施,并且把舆论的民主监督,列为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构件,写入十七大的决策文献,使它在未来的政治体制改革和民主化的进程里,发挥更大的作用。
展望十七大,除了在决议里写入构建和谐社会、加强政治民主等内容,以及实行差额选举这样一些令人欣慰的可能前景外,十七届的中央领导机构也将出现值得注意的变化。从十四届到十六届,中共中央和各省市的领导人基本上都是生于建国之前,在毛泽东思想哺育下成长起来的,受斯大林主义的影响很深。十七届中央和省市领导人的构成则大不相同,除了少数前一类型的人继续留任外,主要由这样三部分人构成:一类是在文化大革命中因表现积极而入党的,一般说来,他们是文化大革命的受益者;另一类是七十年代末恢复高考后上了大学,在胡赵当政的相对自由民主的环境里成长起来的;第三类是第一代老革命家的子女。在这.种复杂的领导结构里,由于存在着不同的思想背景,甚至可能还有不同的目标追求,难免会使领导集体成为有诸多矛盾的统一体,因此,在领导工作中,将有可能出现较多的争论和协调,使决策更加民主、更加完善、更加成熟,从而打破毛泽东以来极权独裁的专制传统。这个发展趋势必将在十八届的领导结构中得到进一步的扩大,并且为政治体制改革和政治民主化铺平道路。这个前景会不会成为事实?它是不是有可能给中国带来新的希望和转机?我们不妨拭目以待。
2007年6月20日
五柳村2007年6月21日收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