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no-Ca Express

review, DuGuangJune 21, 2007 6:14 am

和 谐 社 会 与 政 治 民 主 化

——对中共十七大的展望和期待

杜  光

   举世瞩目的中共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即将召开,广大人民群众期盼着这次代表大会能进一步确立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的指导思想,在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同时,推进政治体制、文化体制和社会体制的改革,把中国社会引进一个全面发展的新阶段。

   人们怀着如此殷切的意愿来展望十七大,是完全可以理解的。2003年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统筹兼顾、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2004年的四中全会又提出构建和谐社会。经过理论界、新闻界这几年的讨论宣传,这两个具有高度实践意义的理论原则,可以说是已经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十七大无疑将会正式把它们写入党章,使之成为指导全党的思想和行动的指针。

   但是,理论与实践的脱节却使广大群众很难乐观起来。十多年来,善良的人们一次又一次地满怀希冀,瞻望前景,却往往是以失望告终。这几年里,中央政府为贯彻统筹兼顾、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落实构建和谐社会的指导思想,作了许多努力,但“政令不出中南海”,社会的实际情况却是充满着不和谐的戾气:冤假错案与日俱增,反压迫反剥夺的群众维权运动层出不穷;受尽凌辱的弱势群体求告无门,上访上书则屡遭拦截拘捕,甚至遭到殴打判刑;很多官吏漠视法纪,惟利是图,盘剥勒索,草菅人命;有的权力部门官商勾结,巧取豪夺,谋取暴利,残民以逞;有的执法机关充当黑恶势力的保护伞,利用法律武器去镇压无辜群众。在如此众多的不和谐因素弥漫于整个社会的情况下,人们怎么能对构建和谐社会抱有乐观的期待呢?

   十多年来,人们听够了冠冕堂皇的宣传和承诺,却很少得到名实相符的实惠。希望十七大的召开,能够开始改变这种理论与实践脱节的状况。一个实际行动,胜过一打纲领。要落实构建和谐社会的方针,应当从消除这些不和谐因素的实际行动入手。首先要平反冤假错案,赔偿受害者的损失,严惩制造冤假错案的贪官污吏。最近媒体揭露山西砖窑黑幕,引起了中央和地方有关部门的重视,正在深入查处。这一事件的正确处理,当然会受到群众的拥护。但各地的悲惨事件太多了,为了真正创造和谐的社会气氛,从中央到地方,都应该选择具有典型意义的大案要案,认真复查,严肃处理。有些冤假错案,如上海的郑恩宠案、山东的陈光诚案、广东的《南方都市报》案等,事情本身并不复杂,老百姓早有定论,可以说是洞若观火,昭如日月。只要真正做到实事求是、以人为本,用不了几天就可以解决问题,而对社会的和谐稳定,却有着不可估量的积极意义。固然,由于十七大的召开已经日益临近,要求在十七大以前都解决这些典型案件是困难的。但只要有一个良好的开端,就会增强人们对党和政府的信任和期待,就可以为十七大营造一个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和谐气氛,也为十七大以后平反一切冤假错案、构建和谐社会提供一个顺畅的渠道。

   但是,平反冤假错案只是一个治标的办法。要构建和谐社会,还必须铲除产生冤假错案、破坏社会和谐的制度性根源。

   长期以来,由于我们坚持一党专政的专制体制,政治权力得不到有效的制约与监督,以至所有掌握一定权力的部门和人员,都可以利用手中的权力来为非作歹,谋取私利。近几年来每年数以万计的群发性事件,基本上都是这些贪官污吏逼出来的。他们或是勾结奸商,贪污受贿,为奸商盘剥老百姓效劳;或是巧立名目,敲诈勒索,直接掠夺人民财富。当受害百姓群起抗争时,他们便和执法部门勾结起来,拘捕维权的公民,对他们滥施酷刑,甚至捏造各种各样的罪名,把他们判刑入狱。至于挥霍公款,大吃大喝,骄奢淫逸,大盖豪华的办公室和楼堂馆所,更是屡见不鲜。这些官场景观,正是“绝对的权力绝对地导致腐败”的最好写照。不根除产生这种现象的根源,要想构建和谐社会就只能停留在文件上、口头上,成为欺骗老百姓的政治口号。

   要消除导致社会不和谐的腐败现象,治本的办法是改革政治体制,实现政治民主化。温家宝总理今年3月16日上午在记者会上说:“民主、法制、自由、人权、平等、博爱,这不是资本主义所特有的。这是整个世界在漫长的历史过程中共同形成的文明成果,也是人类共同追求的价值观。”他还指出,要“保证人民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权利;就是要创造一种条件,让人民监督和批评政府。”胡锦涛总书记最近也在不同场合一再强调“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因此,人们有理由期待十七大在建设民主政治方面能有所体现,有所前进。但是,由于许多当政者对民主的恐惧,由于专制体制的惯性,我们不能对政治民主化抱有太大的希望。当然也不能说没有希望。譬如,从中央委员到政治局委员以至常委,实行差额选举,让有选举权者行使民主选择的权利,这还是有可能的。十三大选举中央委员时实行差额选举,把最不得人心党心的邓力群差掉了。虽然这只是十分有限的民主,却也充分显示了它的政治威力。但这样一来,就使专制极权的统治势力知所警惕,十四大到十六大都不敢再实行差额选举了。十七大如能实行差额选举,就有可能使十七届领导机构更加健康,更加有力。这不但意味着党内民主迈出了重要的一步,也为政治民主化提供了一个良好的契机。希望十七大之后能够继续前进。

   但是,就铲除不和谐的制度性根源、逐步实现构建和谐社会的目标来说,目前最主要的还是加强民主监督。也就是温家宝说的“要创造一种条件,让人民批评和监督政府”。要创造什么样的条件,才能使人民群众最有效地“监督和批评政府”呢?最好的办法,无过于开放舆论,实现新闻自由。当然,人民群众直接地监督和批评政府是必要的,但是,单个的公民个人所知有限,一般不容易提出全面而准确的材料来进行监督和批评。如果他能向媒体记者提供线索,在记者进行多方调查后再在报刊上披露,就可以更好地发挥作用。所以,推进舆论监督,应该成为构建和谐社会的首选目标,成为改革政治体制的必要前提。

   由此可见,为了迎接以构建和谐社会为主旨的十七大,营造和谐的氛围,就应当放宽舆论的自由度,加强舆论监督的力度。然而,有关部门却反其道而行之。据网上披露,今年年初在广电总局召开的新闻通气会上,除点名批评八本“闯红灯”的出版物外,中宣部副部长李东生和出版总署副署长邬书林还秉承中宣部长刘云山的指示,下达了二十来条禁令,如:严格控制重大历史事件和历史人物的宣传报道;不能肯定私有制;反右题材要淡化;不许借否定文革来否定毛泽东;防止借维权名义暴露司法内幕;防止借舆论监督名义暴露黑幕;不要挑起社会矛盾;不要赞赏西方政治制度;不得擅自批评他国内政;对于南京大屠杀、七七事变的纪念性报道,要坚持宣传服务现实的原则;不要评论、猜测、质疑国家重大工程;不要渲染高端人群的贵族生活方式;不要渲染性犯罪;要正面宣传反腐败典型,不要渲染“包二奶”等庸俗的生活方式;不得擅自引进外国卡通片;不要渲染苏东解体;不要宣传大学独立,否定教育体制改革。如此等等,几乎封杀了一切有新闻价值、有监督必要的题材,而他们居然还自称是“要营造迎接十七大的氛围”。难道这样一手遮尽天下人的耳目就能创造出和谐稳定的氛围吗?恰恰相反,他们压制媒体的监督,堵塞来自民间的声音,只能造成更大的不和谐不稳定,给十七大抹黑。这种掩耳盗铃的拙劣伎俩,只能证明这些文化专制主义者的愚蠢和蛮横。明智的执政当局应该迅速扭转这种局面,不要使迎接十七大的2007年成为文化专制年。前几个月据说中央领导人对查禁八本书进行了严厉批评,在民间产生了良好的反响;明令放宽国外媒体在北京奥运会前的采访自由,也获得了中外记者的称赞。建议党中央在十七大前继续采取一些放开舆论、加强媒体监督的政策措施,并且把舆论的民主监督,列为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构件,写入十七大的决策文献,使它在未来的政治体制改革和民主化的进程里,发挥更大的作用。

   展望十七大,除了在决议里写入构建和谐社会、加强政治民主等内容,以及实行差额选举这样一些令人欣慰的可能前景外,十七届的中央领导机构也将出现值得注意的变化。从十四届到十六届,中共中央和各省市的领导人基本上都是生于建国之前,在毛泽东思想哺育下成长起来的,受斯大林主义的影响很深。十七届中央和省市领导人的构成则大不相同,除了少数前一类型的人继续留任外,主要由这样三部分人构成:一类是在文化大革命中因表现积极而入党的,一般说来,他们是文化大革命的受益者;另一类是七十年代末恢复高考后上了大学,在胡赵当政的相对自由民主的环境里成长起来的;第三类是第一代老革命家的子女。在这.种复杂的领导结构里,由于存在着不同的思想背景,甚至可能还有不同的目标追求,难免会使领导集体成为有诸多矛盾的统一体,因此,在领导工作中,将有可能出现较多的争论和协调,使决策更加民主、更加完善、更加成熟,从而打破毛泽东以来极权独裁的专制传统。这个发展趋势必将在十八届的领导结构中得到进一步的扩大,并且为政治体制改革和政治民主化铺平道路。这个前景会不会成为事实?它是不是有可能给中国带来新的希望和转机?我们不妨拭目以待。

   2007年6月20日
   五柳村2007年6月21日收到

generalJune 18, 2007 3:39 pm

中国封建时代有两条著名(但未成文)的法律,一条叫“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另一条叫“法不加尊”。从表面上看,“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似乎体现了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实际上这完全是骗人的。譬如说,两个平民打架,张三杀了李四,张三就要偿命,但如果一个王子与一个平民打架,王子杀了平民,那被杀的平民恐怕只好自认倒霉,这样的事例在每个封建王朝都数不胜数。“法不加尊”这一条却是不折不扣严格执行的。尊者,皇帝是也。皇帝不管犯了多大的罪行,也不会受到法律的制裁。大宋朝提倡以孝治国。在一个平民家庭,如果儿子不孝被父母告到官府,那儿子肯定要吃官司的,皇帝却不然。大概不少人都看过京剧“打龙袍”(“狸猫换太子”的一折)。皇帝宋神宗犯了不孝罪,不论按国法还是家规,都是应该受到惩罚的。但是因为有“法不加尊”这一条,皇帝犯罪又不能受惩罚。怎么办?号称铁面无私执法如山的包拯想出了一个办法,将皇帝宋神宗穿的龙袍打两下,算是严格执法了,这其不是胡弄人!

我写过两篇短文“无产阶级专政必须受法律的制约”,文中提到“无产阶级专政实际上是封建专制主义的延伸和变种”。实际情况确是如此。凡是实行无产阶级专政的国家,无不尊从“法不加尊”这一条不成文的规定。现在七十岁以上的人大概都知道,胡风冤案是毛泽东一人制造的。胡风的冤案平反了,但毛泽东他老人家却没有为此受到任何指摘。反“右派”,五十五万知识分子(实际人数恐怕多的多)受到迫害,“大跃进”饿死几千万人,五九年庐山会议上彭德怀因为写了“万言书”,指出“大跃进”中犯的错误,结果被整死,六二年“七千人大会”上,刘少奇因为说了一句“三年自然灾害是三分天灾,七分人祸”,也被整死。“文革”是毛泽东亲自发动和领导的。“文革”虽然被否定了,但却把主要罪行都推到“四人帮”身上。“四人帮”只不过是毛泽东发动文革的一个工具罢了。这与封建时代“法不加尊”有什么区别!

现在提出要依法治国,构建和谐社会,很好。先不说什么发扬民主,什么多党制,单就依法治国和构建和谐社会来说,依法治国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必要条件。但依法治国的内容,绝不应当单单是治老百姓,更应该是治政府和执政党。首先宪法中写明的公民的言论、集会、结社、出版、游行、示威等各种权利应该得到切实的保障。实际情况远非如此。党组织本来不是一个权力机构,但党权却远在宪法和法律之上。各级政府实际上只不过是同级党委的一个办事机构。中宣部本来不是一个权力机构,但它可以直接下令查封某家杂志、报刊、出版社和网站,这哪里谈得上什么依法治国!为什么这样呢?根源就在于“无产阶级专政”。因为“无产阶级专政”的神圣律条是“无产阶级专政不受法律的制约”,这一点与封建时代的“法不加尊”是一脉相承的,是与依法治国相悖的。因此要想构建和谐社会,就必须首先作到依法治国,保障公民的宪法权利。要真正作到严格的依法治国,就必须废除无产阶级专政这一神圣律条,只有这样才能构建起和谐社会来。

陈奉孝

二○○七年六月十七日

newsJune 15, 2007 6:50 pm

—-和李凌先生谈它的阵痛和兴起

    15年前,苏联红旗落地,苏共解体,苏联分化成为15个国家,这是20世纪最重大的事件之一。可是奇怪,苏联的老百姓若无其事。记者现场观察报道说:“这样重大的事,总应有点反应,嚷嚷声也好,唏嘘声也好,咒骂声也好,总该有点反应,居然什么也没有……”
瓜熟蒂落!如同一个苹果,在树上熟透了,烂透了,落下来了,那么自然无救!
    苏联人民在“红旗”下生活了74年,大量无辜的人被杀害,两次大饥馑,饿死者以百万计。苏联人民对三个垄断(政治、经济、思想垄断)这种反历史潮流的政治格局,早受够了。有人,如戈尔巴乔夫,提出什么‘新思维’,讲起‘透明度’‘知情权’来,试图挽救颓局,来不及了。如同晚清当局,也讲起‘宪政’来。后来有遗老说,坏就坏在慈禧也搞什么宪政,否则‘我大清江山永固’!既然“存在决定意识”,一味责怪戈氏这样的史论也是难免的。
    15年很快过去了。红旗落地后留下的俄罗斯现在怎样了呢?
    向对俄国有研究的李凌先生请教,承他回答了一些问题:
    问:报上有论者说,“戈尔巴乔夫‘引领的民主社会主义’和叶利钦称的‘人民资本主义’都没有行得通,反而将苏联、俄罗斯引向迷途和绝路。”实际情况如何?
    答:红旗落地,社会转型,经历了阵痛,但并不是“迷途和绝路”。上世纪90年代,大规模经济下滑。官方统计,1996年国内生产总值(GDP)比1991 年下降50%。是否真的下降这样多?还要具体分析。过去的GDP中,包括大量军工产品,未完成的建设项目和计划经济的劣质产品,这些约占当时产值的50- 70%。那时GDP高,生活消费品少,货架上空空的呀。
    他说:“其次,过去是公有制,官员和企业负责人,为了奖励提拔,往往夸大产量,报的数字有水分。实行私有制后,私营企业主往往又是少报产量。这样统计下来,GDP当然下降了。第三,苏联解体之后,地下经济迅速发展,这些是不算入官方统计之中的。有人估计,这方面的数量达到官方公布的GDP的一半以上。所谓‘阵痛’,问题出在1992年的‘休克疗法’,物价一下子完全放开,当时物资缺乏,一度物价暴涨。这是苏联人民生活突然下降的原因。并不是有些人喋喋不休说是政治改革引发的。现在,俄罗斯经济情况很好。”
    问:俄国政治改革的情况如何?我国传媒很少谈起。我们要稳步发展,不会认同他们的“长痛不如短痛”,我们要坚持党的一元化领导。虽然党本身也在变化,不会认同他们搞多党制和思想的多元化,他们那儿的实际情况如何呢?
    答:当然我们尊重俄罗斯人民自己的选择。他们是认真选择了政治制度的彻底改革。1990年10月16日,俄罗斯颁布了《全民公决法》,规定全民投票所决定的、“具有最高法律效力。不需要进行任何批准。全国均须遵照执行。”这些年,俄罗斯以全民公决的办法,来解决重大改革的“合法性”问题。1991年3月 17日,

    就是否实行总统制进行全民公决,75.31%的选民参加了投票。其中69.85%的选民投了赞成票。当年6月民选总统,74.7%选民投了票,其中 57.3%选了叶利钦,只有16.8%的人选曾任苏联部长会议主席的雷日科夫。选总统选了4次了。从民意可以清楚地看到,俄罗斯人在经济下降的暂时困难中也是坚决支持政治改革的。第4次总统选举,得票达到61.18%,普京当选。俄共推举的候选人只得到14.7%的选票。
    问:我们也常有“选举”,不过是做做样子,实际上都是领导决定。俄罗斯的“选举”、“公决”是否真的可反映民意呢?有没有一些形式主义?
    答:没有材料证明他们搞形式主义。民主机制一旦形成,没有可能搞形式主义了。他们还请许多外国人来监督:“请你们看,看我们是真的,还是假的。”国际观察员们,对整个活动还是给予很高的评价。例如欧洲安全与合作组织(OSCE)对 1993年和1996年选举活动的总评语是:“自由、公正”。对2002年的活动评语是:“透明、可靠、准确,达到了国际认可的国际标准。”
    问:俄罗斯的政体、机构设置、权力分配怎样体现法治和民主的精神的呢?
    答:他们的立法机关由“苏维埃”改为议会制。过去苏维埃的代表,大部分是官员。既是人民的代表,又是官;既是立法者,又是执法者。自己监督自己。怎么能有效地监督呢?现在俄罗斯的议会,分为上院和下院。上院叫联邦委员会,下院称国家杜马。议会是常设的机关。议员不得担任政府官员,也不准参加商业活动。议会是两个任务,一是立法,一是监督政府官员。这样,议会、法院、政府把立法权、司法权、行政权分开了。这有利于相互的制衡。
    问:他们是否做到了司法独立呢?
    答:俄罗斯联邦统一行使审判权。法官不能成为任何政党的成员,法官只对联邦的法律负责。任何地方的规定不足为依据。这样排除了地方官员的干扰,保证了司法独立,法官的工资由中央支付,由总统任命。法官是终身制,无违法行为不能撤换。可以想一想,对法官的经济地位,职业保障作这样的安排,为他们保有独立人格,提供了物质保证和良好环境。
    问:能做到这一点,不容易。这些年,司法腐败严重,根本原因在“权”和“钱”的干扰,使司法工作人员,丧失了独立人格。公正判决是很难的。在法庭判决的现场,我就看到这样的场景:法官宣判,颠倒是非,全场大哗。法官走下台,一边给群众作揖,连说“对不起”,一边匆匆离开。后来,他受到一位长辈的指责。他说:“我有什么办法!”说是只有按指示办。“我也要生活呀!”按理,判案应“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在一元化的集中领导下,只能是以“指示”为准绳 ——这样,名为“法治”,实是“人治”!
前苏联是“思想垄断”。今天,俄罗斯的情况如何?
    答:他们很快颁布了《大众传媒法》,保障了新闻自由,言论自由。取消了前苏联的新闻检查。这有利于各种思想的自由流通,有利于探讨真理和纠正错误,有利于抵制官员的专横和腐败现象。限制新闻、言论的自由,是反马克思主义的。舆论一律,压制整个社会的活力,危害极大。
    问:您老讲的这个道理,说起来大家都知道,但是在中国这方面的改革启动较难。俄罗斯走在前边了。我们制订了许多法律,因为《宪法》这个根本大法没有执行,所以从人治到法治这一步总是无法突破。《新闻法》的制订阻力很大,草案早有一个又一个,总是提不到日程上来。这恰恰说明它的重要性。您老写过《他山之石》一书,俄罗斯在政治改革上还有什么“他山之石”呢?
    答:俄罗斯在法治上,还迈出了这样的步伐:他们的《宪法》规定:“国际法准则,和国家签署的国际条约,优先于国内法。承认‘联合国国际人权宪章的优先地位”,规定:人民有权向欧洲宪法法院提出俄罗斯联邦侵犯人权的申诉。”
    还有,实行了政府官员收入和财产的申报制度。官员在就职前就要做这方面的申报工作。叶利钦在1997年5月15日,签署了这个总统令,并带头执行。普京就任总统之后,也立即公布了自己和夫人的收入和财产。
这都是俄罗斯人民做出的重要选择。俄罗斯向宪政民主转型,已不可逆转。《宪法》的权威得到尊重。自从新《宪法》通过之后,没有发生严重的政治对抗。各派政治力量,都在《宪法》的框架下,公开地、和平地参与政治。选举中失败的政党和政治家,都承认选举失败的结果。权力分配进入了法制轨道。俄罗斯政治日益成熟了,为国家的长治久安奠定了基础。
    问:前苏联红旗落地。国人的印象是国家被引入迷途,陷入不幸的境地了。现在经济情况如何呢?
    答:俄罗斯社会已从计划经济转型为市场经济,许多公有的军工企业,以及配套的那些重工业、化学工业、电子工业,先后转为私营企业从事居民消费品的生产了。社会生产结构逐渐趋向合理,职工的积极性提高,商品丰富了。政府的收入也增加了。
上世纪90年代以来,经济增长迅速,年增率在6.8%以上。这种增长还突出表现在弱势群众收益的实际增长上。财政经费拿三分之一用于社会保障体系。中小学生是完全免费的,是强制性的。大学也实行高额奖学金制度,医疗方面免交挂号费、检查费、治疗费。药品的费用也是高额补助。水电基本是免费的,有些收费也很低。
经济发展,弱势群体得益。这和中国的情况是鲜明的对比。而我们还存在着所谓“三座大山”,即住房、医疗、孩子上学的费用高。会羡慕俄罗斯的情况。值得注意的是他们在经济困难时,也坚持政治改革。目前的政治格局为社会发展创造了好的条件。
就这一话题,李凌先生撰写《俄罗斯联邦改革的阵痛和进步》一文。重读,不免又有些联想:
    一、斯大林时代,我们说“苏联的今天,就是我们的明天”,实际上后来知道,苏联人民当时生活在恐怖和苦难中。赫鲁晓夫、勃列日涅夫时,我们说他们变修了,撕破了面皮,发表文章(《九评》)相互攻击。实则我们后来走得更远了。如果李凌先生所言属实,怎么又有人说人家被引入了迷途呢?
    二、当前,我们的政治改革举步维艰,难关好像是“分权”。美国“三权分立”是大国崛起的立国之本,现在俄罗斯的政治改革也“三权分立”了。人称权力集中是腐败之源。按理,党只有人民的利益没有自己的利益。不知这个问题何时可以解决。

丁 弘     2007年6月3日
 

generalJune 14, 2007 11:29 pm

蜀人钟三

我进门的时候,陶先生正在接电话,以手示意我坐会儿。我略略扫视了下会客厅,靠壁是一排书橱,书并不算多,不过里面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的书都有。再回头看继续打电话中的陶先生,只见这老先生须发皆白,眼含精光,声如洪钟,一口川普,顿挫有力。一口川普倒不奇怪,四川人在外,乡音难改,虽老犹然,不过我没想到这位四川老汉儿年近八旬嗓门还这么大,看来中气甚是充沛。听了听,对方似是某杂志的编辑,所谈和近期的一桩事情有关,是网上也正在讨论中的。又等了约莫一根烟的功夫,陶先生挂了电话,握手寒暄几句,进屋给我泡了一杯茶,就着这茶,两个四川人开始摆龙门阵。陶先生川普铿锵,我也就以盐普加四川话交错回应之。

陶世龙先生是搞地质研究的,同时又做了多年的科普工作,退休后一个人创办了著名的“五柳村”网站,求真与善,大力宣传科学和民主。我本来是为了询问一些科普杂志的问题而来,但是却先摆了半天的地质龙门阵。因为我前有半年接触了一些地质学方面的人和往事,对地质学这门学科的认识大为改变。我们一般人总觉得地质学家都是跑野外,钻山沟沟,拣石头,非常辛苦,非常乏味,收入也不高。我想,做地质学非常辛苦是正确的;说地质学乏味却不尽然,地质学自然也有枯燥的方面,但是也是一门充满趣味的自然科学;至于收入高不高,我就不得而知了。再说到考古学,地质学的发展对考古学的诞生和发展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对于中国的考古学也是这样,早期的一些重大考古发现也都是地质学家做出的,包括周口店北京人、新时期仰韶遗址等,李济先生曾经谈过这个问题。可以看得出来,陶先生的“五柳村”介绍自然科学知识,其中对于地质学方面的社会事件可能有一种专业的敏感和偏好,五柳村上关于怒江大坝、风水、川渝大旱、渤海油田等的报道或者讨论中都有着一定的地质学背景。

我又向陶先生请教了几种建国前后的科普类期刊的情况,主要是《科学与生活》、《科学技术通讯》、《工程界》等,陶先生还略谈了谈与王天一、李文达、蒋一苇等几位老前辈的交往。王天一先生一生致力于我国的科普事业,解放前就创办了《科学大众》、《大众医学》、《大众农业》、《工程界》等刊物,解放后又主持《知识就是力量》等杂志。王天一是陶先生的老朋友了,王天一去世后,陶先生专门在五柳村做了纪念专辑,老友之情,存于网络,这也是我在网上见到的唯一一处悼念王天一先生的专辑文章了。王天一毕业于交通大学,是我的学长,前阵因公查阅到“中国技术协会”(这是解放前上海青年工程师的组织,以交通大学毕业的一批进步学生为核心)和《工程界》的情况,其中颇注意到他的名字。陶先生又谈到,王天一晚年收集了不少科普期刊等资料以备研究之用,去世后这些资料因无人整理又散失了,是为憾事。

陶先生是四川安岳人。陶先生曾写过一篇描述家乡安岳的文章,因为先生是地质学家,所以这篇文章的角度别有异趣。安岳古称普州,一说是著名高道陈抟故里,陶先生鹤发钟声,自称形骸无定,朋友以“散仙”称之,莫非和陈抟仙气有点关系。四川经过元末和明末的两次大劫难,土著差不多死光了,现在的四川人大多是湖广填四川时入蜀者的后代。文革中破四旧,四川烧了许多家谱,许多移民就不知道自己从哪迁入的了。我前阵刚看到本家幸存的家谱副本,其中所载也是四川家谱的常例,称祖辈于明洪武初祖自湖广麻城县孝感乡入蜀,向居蜀南,明末又曾避乱峨嵋云云。陶先生讲,据他略考,他们安岳陶氏可能是从江西辗转入川,史上著名的陶氏,如陶弘景、陶渊明等都在那一带。当然家谱缺失,不能细考了。

陶先生中学时就读于成都石室。汉代蜀郡守文翁在成都创办石室,大兴儒学,据说是我国第一所地方官学,石室中学据称就是在文翁石室的原址上创办的,这是四川一所著名的中学。我的母校蜀光中学也是川内一所还算不错的中学。民国时期,有位犍为人唐世芳是知名的中等教育专家,曾任浙江、四川等地多所著名中学的校长,在川内先后主持石室和蜀光两校。在五柳村网站上还发布有一个蜀光校友萧似男的回忆录“往事回眸”,陶先生告诉我,萧女士已经去世了,她授权将回忆录发布在陶先生的五柳村网站上。萧似男校友的回忆录原来以“七叶一枝花”为网名在她的博客中连载发布,我当时还在她的博客里读过,但是不知道她现在已经去世了,听陶先生说到,不禁有些意外和叹息。

陶先生的居所在北京西三旗某小区,据说是北京最大的高校教师居住小区。陶先生因为我是四川人,一定要请我吃附近一家他认为口味不错的川菜。出了小区,又走了一站路才走到这家重庆馆子。陶先生说对面就是车站,这里离百万庄比较远,会儿吃完了你乘车很方便。陶先生的待人热忱和为人着想,让人感动。进饭店,看得出来服务员对这个白发老先生很熟悉,陶先生一口气点了四个地道的四川菜——樟茶鸭、豆花、干煸四季豆、粉蒸排骨,又点了个葱花饼,还向我推荐说,他们的葱花饼不错。四川人的好吃看来是终身难改咯。吃完饭,陶先生执意不让我送他回去,白发苍苍,一往无顾,渐行渐远,消失在夜色中。

在五柳村网站能看到许多不易看到的好文章,常佩服他胆识过人,精力过人。近一两年,我见到不少七八十的老先生,但是如陶先生这样已经年近八旬,以一己之力维持着五柳村系列网站,不断更新国内、海外的多个版本,不断尝试利用博客等新载体,求真与善,嫉恶如仇,勇往直前,是我所仅见。陶渊明诗曰“奇文共欣赏”,又曰“疑义相与析”,又曰“猛志固常在”,我觉得可以用来描述陶世龙和五柳村网站。

蜀人钟三于百万庄
2007年6月5日

general 11:05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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